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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晚报》9月17日报道,数月来,在国美控制权争夺战中,黄光裕频频行使股东权利、对外发布声明,让人感觉羁押之中的黄光裕在看守所里办起公来。黄为何能有如此优待?
据记者了解,黄光裕目前仍然羁押在看守所里,尚未移送监狱服刑。今年5月,北京市高级法院相关人员曾介绍说,因黄光裕仍是国美公司大股东,考虑到国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黄光裕在看守所内可通过允许,签署国美公司的文件。据称,看守所允许黄光裕签署文件也有监督机制,对签署有全程的录像,如出现问题,要对黄光裕进行处罚。
对此,北京市同昊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峰告诉记者,其实黄光裕在看守所中处理公司事务并非优待,从法理上说,公民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后,法律只限制了其人身自由权,但其民事权利仍受法律保护,任何法律都没有禁止被羁押的未决犯行使民事权利。既然涉刑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公权机关就应该提供便利条件使其能够行使这项权利,同时也要避免不良后果。
(摘自《报刊文摘》2010.10.8)B⑨
据记者了解,黄光裕目前仍然羁押在看守所里,尚未移送监狱服刑。今年5月,北京市高级法院相关人员曾介绍说,因黄光裕仍是国美公司大股东,考虑到国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黄光裕在看守所内可通过允许,签署国美公司的文件。据称,看守所允许黄光裕签署文件也有监督机制,对签署有全程的录像,如出现问题,要对黄光裕进行处罚。
对此,北京市同昊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峰告诉记者,其实黄光裕在看守所中处理公司事务并非优待,从法理上说,公民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后,法律只限制了其人身自由权,但其民事权利仍受法律保护,任何法律都没有禁止被羁押的未决犯行使民事权利。既然涉刑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公权机关就应该提供便利条件使其能够行使这项权利,同时也要避免不良后果。
(摘自《报刊文摘》2010.10.8)B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