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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于2004年通过第71号法案,允许州政府在未来10年内以发行公债的方式为干细胞研究筹集30亿美元经费,用于资助干细胞研究。为了确保实现对加州纳税人的承诺,第71号法案中提出了保障公众利益的三项核心原则以及详细、具体的惠及加州研究人员和公众的知识产权政策。本文以此案例为基础,介绍并分析了加州干细胞研究项目中保障公众if,1益的政策措施,总结了该项目在知识产权政策方面的相关问题和经验,进而提出了在中国制度背景下如何促进公共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更好地保障公众利益的几点启示和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