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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域生态补偿,由于涉及不同的省级行政区和复杂的利益关系协调,无论是开展实际试点还是理论探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以财政部与环保部牵头、跨越皖浙两省的全国首个跨省的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为例,介绍了跨省流域生态补偿的制度与规则设计、各治理主体的协商沟通平台搭建、补偿标准、运作模式,分析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认为: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效益,但仍然需从流域资源产权、组织体制、法律法规和公众参与等方面对现有的合作模式进行系统化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