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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办函[2018]5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的通知》(国办发[2017]90号),统筹推进创建珠三角“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的各项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框架下设立广东省创建珠三角“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专责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