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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大批农民进城务工,催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在安全、健康、品德、学习及心理素质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解决留守儿童问题,需要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各方协调配合、共同推进。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对策
伴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的人员也成上升趋势,而他们的孩子大多被留在了家乡,于是形成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群体——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在安全、健康、品德、学习及心理素质等方面面临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和整体素质的提高,还有可能带来严重的家庭和社会问题。农村留守儿童能否健康成长、发展成才,牵动着广大家长的心,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已成为学校和社会各界共同探讨的问题。
一、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留守儿童”的监护情况
一般分为四类,一是单独留守型:父母双方均外出,单独留守的儿童;二是“单亲”留守型:父母一方外出,与另一方一起留守的儿童;三是隔代抚养型:父母双方均外出,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儿童;四是他人寄养型:父母双方均外出,与亲戚朋友在一起生活的儿童。
(二)“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
1.家庭教育缺失。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普遍与孩子沟通少、交流少、疏于对孩子的关爱,更谈不上对子女应有的家庭教育。隔代监护更是如此,这些长辈平时对孩子物质给予的多,在精神上关注的少,还存在年龄和文化的隔代差异,“代沟”问题尤其明显,致使部分留守儿童长期缺少亲情和家庭教育,养成任意、放纵、随意的性格。
2.学习成绩差。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较差,厌学现象较为普遍。为数不少的留守儿童的上进心不强,学习不刻苦,成绩普遍不好。
3.行为习惯不良。留守儿童存在着许多不良习惯,比如缺乏基本的礼貌常识,自制力较弱,自立、自理能力较差,有的孩子甚至还学会了抽烟、喝酒等不良行为。
4.性格发展不健全。留守儿童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人际交往等方面有强烈的倾诉、关爱和指导需求,由于长期与父母或与父(母)一方分离,留守儿童得不到足够的关爱与疏导,致使有些孩子形成内向、孤僻、胆小、娇惯等性格。主要表现为两种性格趋向:一种为攻击性的性格趋向,出现了自控能力差、好冲动、甚至动辄吵闹打架等性格障碍;另一种为畏缩型性格特征,情绪冷漠、畏惧、抑郁、自卑、优柔寡断,害怕与人交往。
二、产生“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原因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教育资源、教育制度的矛盾
国家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但是,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义务教育制度。尽管各地方都制定了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有关政策,但近几年,进城务工人员迅速增加,而教育资源的拓展速度无法跟上城镇化、工业化带来的城市人口急剧扩张的节奏,使得现有的教育资源无法满足所有农民工子女的就读需求。另一方面,与户籍制度挂钩的中高考制度,是农民工子女升学不可逾越的制度障碍——必须回原籍参加高考,中考不能录取城市公费生。所以,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表面上看是父母外出打工不在身边造成的,其原因还在于城乡二元结构管理带来的深层次矛盾。
(二)摆脱贫困的梦想与教育子女的冲突
城乡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较大,为了改善生活条件,让自己孩子摆脱这种祖祖辈辈都无法摆脱的困境,越来越多的农村家长选择离开家乡和孩子去城里打工。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家庭生活条件,但是他们必须面对家庭生活条件和子女教育之间的两难选择,当两者出现冲突的时候,他们往往选择前者,从而使孩子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在流动——留守——流动的变动中成长。
(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失衡
1.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大部分是隔代的祖辈或亲戚朋友,监护责任意识不强,监护责任不明确,监护精力跟不上。他们不知道从心理上照顾儿童,不知道从法律、安全、卫生知识等方面教育儿童,也不能在学习上给予帮助和指导。监护人受教育水平和教育能力的限制将教育子女的责任乃至监护孩子的责任“转嫁”给学校,从而加重了学校、教师的负担。
2.留守儿童和家长的这种责任转移在学校和老师看来是“不能承受之重”,教育资金的不足、专业资源的匮乏使得学校、老师有心无力。学校教育侧重在校时段教学管理,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关爱难以顾及,与家长的沟通难以实现,对那些“问题儿童”难以管理,甚至有的学校在教育无效时干脆放任不管,一推了之。
3.农村社会教育薄弱,社会教育资源缺乏,不能有效地弥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不足。村屯、社区组织无法或无力发挥作用,在农村普遍缺乏与留守儿童相符的社会文化与社会环境,这不利于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统筹领导,构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网络
建立以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责任制,完善形成以政府为主的统筹协调机制。健全以留守儿童亲属为主体的监护网络,督促临时监护人履行法律责任;建立以基层党政组织为主体的行政村管护网络,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以教职员工为主体的学校帮扶网络,建立完善与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制度;建立以群团组织和志愿者为主体的社会关护网络,在思想、生活上给予关心,扶助家庭贫困的留守儿童;建立以政法部门为主体的法律保护网络,切实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二)破除城市教育制度壁垒,体现教育公平
政府要根据城市人口的分布与变化,加大投入建设一批公办教育资源,着力解决教育资源与城镇化、工业化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取消现有的与户籍挂钩的相关教育制度,使得农民工在城市里享有与普通城市居民平等的教育权益和利益。教育部门要改革学籍管理方式,为异地农民工子弟建立流动学籍,取消异地学生必须回原籍地参加中考、高考等制度,取消各种名目的借读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最大限度地降低进城农民工子弟入学的门槛,保障其享有与当地儿童相同的接受同等教育的权益。
(三)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步伐
寄宿制学校是目前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问题最有效的途径之一。要加快建设更多、更好的农村寄宿制学校,让留守儿童在寄宿制学校中接受统一管理和教育。学校一是可以解决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后顾之忧。二是可以给留守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由老师对他们的生活和学习进行跟踪管理和指导,既可以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又能保证文化知识的学习。三是可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不断缩小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在教育质量上的差距,有助于实现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四是可以为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不方便就近入学的留守儿童提供就学保障,并有效减少留守儿童在家或上学途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建立和完善学校教育和管理留守儿童的机制
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重点加强农村中小学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形成以学校为主的教育管理机制。
一是要建立委托监护制度。家长或代理监护人要与学校共同签订教育管理责任书,保证适龄儿童完成义务教育。二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准确记载家长、代理监护人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和儿童日常学习、品行等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三是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动员教职工、非留守儿童,开展与留守儿童结对的帮扶活动。四是建立亲情交流制度。开设“亲情通道”,让农村留守儿童与家长定期或不定期地保持联系。五是建立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六是建立心理辅导制度。学校要配备心理咨询室和相应教师,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咨询服务。七是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坚持校访和家访相结合,推广家校联系卡记录制度,在家长与学校之间建立广泛而经常性的联系。八是建立身心锻炼制度。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有益于孩子们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五)完善家庭教育功能
家庭教育要进一步普及和深化。要充分利用现有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阵地,以家长学校为依托,定期对“留守儿童”监护人开展关于儿童教育知识、教育方法等方面的培训。还可以通过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途径,增加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引导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重视子女教育,承担起培养教育好下一代的重要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家庭教育网站,为留守儿童家长及临时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辅导和咨询服务。学校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的效应。外出务工的父母不妨与代理监护人经常联系,及时进行交流,尽可能多的与孩子联系和沟通,关心了解孩子的近况,督促孩子向好的方向发展,做到打工与教育子女两不误。
(六)搭建留守儿童的社会服务平台
一是搭建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帮扶平台。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的各种帮扶活动。在农村,由村委负责组织乡村学校的教师、退休老同志、共青团员等担当“代理家长”、义务辅导员;邀请“五老”当好校外义务辅导员,积极开展对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品质培养和成长教育有好处的“大手牵小手”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员和青年志愿者队伍的骨干作用,开展心手相连结对帮扶活动。在城镇,要通过开展“社会妈妈”、“城乡儿童手拉手”等活动,帮助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树立信心,克服困难。
二是搭建促进留守儿童学习交流的活动平台。在乡镇、行政村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儿童活动室”等,为留守儿童提供课外活动的场所。建立关爱留守儿童的互联网络,为留守儿童提供网上家园,并利用网络为其创造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培养其对社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是搭建维护留守儿童权益的援助平台。开通“留守儿童”热线电话,听取留守儿童倾诉、投诉和建议,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网上论坛和博客等。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依托现有的司法和妇联法律援助渠道,为有需要的留守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四是搭建关注留守儿童成长的宣传平台。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开办专题节目,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宣传国家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宣传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注留守儿童。
四、结束语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出现的新问题,新难题,我们每一社会公民特别是教育工作者,都应该高度重视,用实际行动去研究和解决这一新问题,积极探索教育、管理留守儿童的方法和经验,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让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沐浴在爱的阳光里,愉快地接受教育,健康地成长。
[参考文献]
[1]叶敬忠,王伊欢.留守儿童的监护现状与特点[J].人口学刊,2006(3):55-59.
[2]阮梅.世纪之痛——中国农村留守儿童调查[M].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
[3]邹长华.农村“留守儿童”存在问题及教育对策[J].观察与思考,2006(5):11—13.
[4]彭晴.解决农村留守子女问题的对策[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7(3).
[关键词]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对策
伴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的人员也成上升趋势,而他们的孩子大多被留在了家乡,于是形成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群体——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在安全、健康、品德、学习及心理素质等方面面临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和整体素质的提高,还有可能带来严重的家庭和社会问题。农村留守儿童能否健康成长、发展成才,牵动着广大家长的心,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已成为学校和社会各界共同探讨的问题。
一、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留守儿童”的监护情况
一般分为四类,一是单独留守型:父母双方均外出,单独留守的儿童;二是“单亲”留守型:父母一方外出,与另一方一起留守的儿童;三是隔代抚养型:父母双方均外出,与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儿童;四是他人寄养型:父母双方均外出,与亲戚朋友在一起生活的儿童。
(二)“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
1.家庭教育缺失。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普遍与孩子沟通少、交流少、疏于对孩子的关爱,更谈不上对子女应有的家庭教育。隔代监护更是如此,这些长辈平时对孩子物质给予的多,在精神上关注的少,还存在年龄和文化的隔代差异,“代沟”问题尤其明显,致使部分留守儿童长期缺少亲情和家庭教育,养成任意、放纵、随意的性格。
2.学习成绩差。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较差,厌学现象较为普遍。为数不少的留守儿童的上进心不强,学习不刻苦,成绩普遍不好。
3.行为习惯不良。留守儿童存在着许多不良习惯,比如缺乏基本的礼貌常识,自制力较弱,自立、自理能力较差,有的孩子甚至还学会了抽烟、喝酒等不良行为。
4.性格发展不健全。留守儿童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人际交往等方面有强烈的倾诉、关爱和指导需求,由于长期与父母或与父(母)一方分离,留守儿童得不到足够的关爱与疏导,致使有些孩子形成内向、孤僻、胆小、娇惯等性格。主要表现为两种性格趋向:一种为攻击性的性格趋向,出现了自控能力差、好冲动、甚至动辄吵闹打架等性格障碍;另一种为畏缩型性格特征,情绪冷漠、畏惧、抑郁、自卑、优柔寡断,害怕与人交往。
二、产生“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原因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教育资源、教育制度的矛盾
国家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但是,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义务教育制度。尽管各地方都制定了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有关政策,但近几年,进城务工人员迅速增加,而教育资源的拓展速度无法跟上城镇化、工业化带来的城市人口急剧扩张的节奏,使得现有的教育资源无法满足所有农民工子女的就读需求。另一方面,与户籍制度挂钩的中高考制度,是农民工子女升学不可逾越的制度障碍——必须回原籍参加高考,中考不能录取城市公费生。所以,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表面上看是父母外出打工不在身边造成的,其原因还在于城乡二元结构管理带来的深层次矛盾。
(二)摆脱贫困的梦想与教育子女的冲突
城乡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较大,为了改善生活条件,让自己孩子摆脱这种祖祖辈辈都无法摆脱的困境,越来越多的农村家长选择离开家乡和孩子去城里打工。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家庭生活条件,但是他们必须面对家庭生活条件和子女教育之间的两难选择,当两者出现冲突的时候,他们往往选择前者,从而使孩子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在流动——留守——流动的变动中成长。
(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失衡
1.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大部分是隔代的祖辈或亲戚朋友,监护责任意识不强,监护责任不明确,监护精力跟不上。他们不知道从心理上照顾儿童,不知道从法律、安全、卫生知识等方面教育儿童,也不能在学习上给予帮助和指导。监护人受教育水平和教育能力的限制将教育子女的责任乃至监护孩子的责任“转嫁”给学校,从而加重了学校、教师的负担。
2.留守儿童和家长的这种责任转移在学校和老师看来是“不能承受之重”,教育资金的不足、专业资源的匮乏使得学校、老师有心无力。学校教育侧重在校时段教学管理,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关爱难以顾及,与家长的沟通难以实现,对那些“问题儿童”难以管理,甚至有的学校在教育无效时干脆放任不管,一推了之。
3.农村社会教育薄弱,社会教育资源缺乏,不能有效地弥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不足。村屯、社区组织无法或无力发挥作用,在农村普遍缺乏与留守儿童相符的社会文化与社会环境,这不利于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统筹领导,构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网络
建立以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责任制,完善形成以政府为主的统筹协调机制。健全以留守儿童亲属为主体的监护网络,督促临时监护人履行法律责任;建立以基层党政组织为主体的行政村管护网络,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以教职员工为主体的学校帮扶网络,建立完善与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制度;建立以群团组织和志愿者为主体的社会关护网络,在思想、生活上给予关心,扶助家庭贫困的留守儿童;建立以政法部门为主体的法律保护网络,切实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二)破除城市教育制度壁垒,体现教育公平
政府要根据城市人口的分布与变化,加大投入建设一批公办教育资源,着力解决教育资源与城镇化、工业化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取消现有的与户籍挂钩的相关教育制度,使得农民工在城市里享有与普通城市居民平等的教育权益和利益。教育部门要改革学籍管理方式,为异地农民工子弟建立流动学籍,取消异地学生必须回原籍地参加中考、高考等制度,取消各种名目的借读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最大限度地降低进城农民工子弟入学的门槛,保障其享有与当地儿童相同的接受同等教育的权益。
(三)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步伐
寄宿制学校是目前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问题最有效的途径之一。要加快建设更多、更好的农村寄宿制学校,让留守儿童在寄宿制学校中接受统一管理和教育。学校一是可以解决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后顾之忧。二是可以给留守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由老师对他们的生活和学习进行跟踪管理和指导,既可以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又能保证文化知识的学习。三是可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不断缩小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在教育质量上的差距,有助于实现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四是可以为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不方便就近入学的留守儿童提供就学保障,并有效减少留守儿童在家或上学途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建立和完善学校教育和管理留守儿童的机制
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重点加强农村中小学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形成以学校为主的教育管理机制。
一是要建立委托监护制度。家长或代理监护人要与学校共同签订教育管理责任书,保证适龄儿童完成义务教育。二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准确记载家长、代理监护人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和儿童日常学习、品行等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三是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动员教职工、非留守儿童,开展与留守儿童结对的帮扶活动。四是建立亲情交流制度。开设“亲情通道”,让农村留守儿童与家长定期或不定期地保持联系。五是建立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六是建立心理辅导制度。学校要配备心理咨询室和相应教师,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咨询服务。七是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坚持校访和家访相结合,推广家校联系卡记录制度,在家长与学校之间建立广泛而经常性的联系。八是建立身心锻炼制度。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有益于孩子们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五)完善家庭教育功能
家庭教育要进一步普及和深化。要充分利用现有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阵地,以家长学校为依托,定期对“留守儿童”监护人开展关于儿童教育知识、教育方法等方面的培训。还可以通过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途径,增加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引导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重视子女教育,承担起培养教育好下一代的重要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家庭教育网站,为留守儿童家长及临时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辅导和咨询服务。学校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的效应。外出务工的父母不妨与代理监护人经常联系,及时进行交流,尽可能多的与孩子联系和沟通,关心了解孩子的近况,督促孩子向好的方向发展,做到打工与教育子女两不误。
(六)搭建留守儿童的社会服务平台
一是搭建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帮扶平台。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的各种帮扶活动。在农村,由村委负责组织乡村学校的教师、退休老同志、共青团员等担当“代理家长”、义务辅导员;邀请“五老”当好校外义务辅导员,积极开展对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品质培养和成长教育有好处的“大手牵小手”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员和青年志愿者队伍的骨干作用,开展心手相连结对帮扶活动。在城镇,要通过开展“社会妈妈”、“城乡儿童手拉手”等活动,帮助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树立信心,克服困难。
二是搭建促进留守儿童学习交流的活动平台。在乡镇、行政村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儿童活动室”等,为留守儿童提供课外活动的场所。建立关爱留守儿童的互联网络,为留守儿童提供网上家园,并利用网络为其创造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培养其对社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是搭建维护留守儿童权益的援助平台。开通“留守儿童”热线电话,听取留守儿童倾诉、投诉和建议,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网上论坛和博客等。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依托现有的司法和妇联法律援助渠道,为有需要的留守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四是搭建关注留守儿童成长的宣传平台。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开办专题节目,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宣传国家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宣传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注留守儿童。
四、结束语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出现的新问题,新难题,我们每一社会公民特别是教育工作者,都应该高度重视,用实际行动去研究和解决这一新问题,积极探索教育、管理留守儿童的方法和经验,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让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沐浴在爱的阳光里,愉快地接受教育,健康地成长。
[参考文献]
[1]叶敬忠,王伊欢.留守儿童的监护现状与特点[J].人口学刊,2006(3):55-59.
[2]阮梅.世纪之痛——中国农村留守儿童调查[M].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
[3]邹长华.农村“留守儿童”存在问题及教育对策[J].观察与思考,2006(5):11—13.
[4]彭晴.解决农村留守子女问题的对策[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