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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论述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并提出监理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应该做到的几个方面。
【关键词】 施工安全;管理;意义
【中图分类号】 TU712.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3)01-058-01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建设工程由于其工种多,工期长,工序复杂,人员流动性大,立体、露天、高空、交叉作业等,导致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为高危行业,每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仅次于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排第三位。因此,依法强化建设工程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坚持预防为主,实现群防群治、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监理要有效介入施工安全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
第一,项目监理部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地方性有关施工安全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特别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新版)有关施工安全篇章、《建筑施工安全标准》(JGJ59-99)及实施指南的内容要学深学透,理论结合实践,对不同施工阶段、施工部位、施工方法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事先分析预控,掌握其发生规律,及早提醒施工单位注意防范。
承包方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安全生产的落实是要有资金作保障的。但由于个别业主的资金不到位或随意压价等,承包商不可能将过多资金投入安全设施中,加上部分分包队伍缺乏岗位培训,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意识较差,一旦出现因安全问题产生的工伤事故,不但会给承包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给监理单位造成不良的社会信誉和其他的潜在损失。因此,监督承包商在安全方面进行必要的投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二,程序性审查要点。①审查“方案”的编制人、审核人和批准人是否签名齐全、真实有效;审查是否盖有企业法人公章,是否真实有效。②审查施工企业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证是否通过年检、有效。审查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含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证书是否真实、有效。③审查“方案”中所涉及的施工人员是否持有岗位证书,其证书是否真实、有效。④审查“方案”是否有上级主管部门(技术处或安全处)的技术复核意见或者是专家审核意见;对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要审查有无不少于5位专家签名,并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查核实。⑤审查“方案”的上级审核部门或专家审核意见对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无书面意见。⑥审查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章。⑦审查有无现场防洪(排水)、防火和防盗措施。
在审查开工报告前 ,监理认真审查逐条落实开工条件,尤其对安全部分相关内容,包括“三通一平”、“五牌一图”、围墙、临时用电、临建设施及排水系统应符合要求,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质保体系,特种作业资格审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及交底等,不符合开工条件坚决不同意开工。
第三,在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根据《监理内部安全检查制度》相关要求,在监理巡视检查验收过程中,依据制定的具体条款,逐项检查落实,并认真作好记录。重点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①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同工种工序施工交接过程中或交叉作业时涉及施工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协调处理;②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新入场班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③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用电机具设备及时进行安全验收;④督促施工单位随时作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⑤督促总、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第四,就施工中出现安全隐患问题,监理应采取有针对性、行之有效方法督促施工单位整改:①对明显违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章节相关条款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以书面形式责令立即整改,必要时可暂停部分或全部工程施工。待所有安全隐患整改消除,并经监理复查合格后,方可签署复工令。②对违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相关条款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暂缓下一道工序质量验收。
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关键词】 施工安全;管理;意义
【中图分类号】 TU712.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3)01-058-01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建设工程由于其工种多,工期长,工序复杂,人员流动性大,立体、露天、高空、交叉作业等,导致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为高危行业,每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仅次于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排第三位。因此,依法强化建设工程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坚持预防为主,实现群防群治、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监理要有效介入施工安全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
第一,项目监理部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地方性有关施工安全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特别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新版)有关施工安全篇章、《建筑施工安全标准》(JGJ59-99)及实施指南的内容要学深学透,理论结合实践,对不同施工阶段、施工部位、施工方法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事先分析预控,掌握其发生规律,及早提醒施工单位注意防范。
承包方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安全生产的落实是要有资金作保障的。但由于个别业主的资金不到位或随意压价等,承包商不可能将过多资金投入安全设施中,加上部分分包队伍缺乏岗位培训,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意识较差,一旦出现因安全问题产生的工伤事故,不但会给承包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给监理单位造成不良的社会信誉和其他的潜在损失。因此,监督承包商在安全方面进行必要的投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二,程序性审查要点。①审查“方案”的编制人、审核人和批准人是否签名齐全、真实有效;审查是否盖有企业法人公章,是否真实有效。②审查施工企业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证是否通过年检、有效。审查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含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证书是否真实、有效。③审查“方案”中所涉及的施工人员是否持有岗位证书,其证书是否真实、有效。④审查“方案”是否有上级主管部门(技术处或安全处)的技术复核意见或者是专家审核意见;对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要审查有无不少于5位专家签名,并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查核实。⑤审查“方案”的上级审核部门或专家审核意见对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无书面意见。⑥审查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章。⑦审查有无现场防洪(排水)、防火和防盗措施。
在审查开工报告前 ,监理认真审查逐条落实开工条件,尤其对安全部分相关内容,包括“三通一平”、“五牌一图”、围墙、临时用电、临建设施及排水系统应符合要求,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质保体系,特种作业资格审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及交底等,不符合开工条件坚决不同意开工。
第三,在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根据《监理内部安全检查制度》相关要求,在监理巡视检查验收过程中,依据制定的具体条款,逐项检查落实,并认真作好记录。重点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①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同工种工序施工交接过程中或交叉作业时涉及施工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协调处理;②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新入场班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③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用电机具设备及时进行安全验收;④督促施工单位随时作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⑤督促总、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第四,就施工中出现安全隐患问题,监理应采取有针对性、行之有效方法督促施工单位整改:①对明显违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章节相关条款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以书面形式责令立即整改,必要时可暂停部分或全部工程施工。待所有安全隐患整改消除,并经监理复查合格后,方可签署复工令。②对违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相关条款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暂缓下一道工序质量验收。
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