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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基于俄国形式主义者的一个基本洞见,即文学文本通过语言和社会相联系,此洞见不见于传统的文学社会学。第二部分将文学文本定义为一种普遍性的语言实验,但同时又是特定历史时刻的社会模式。第三部分处理的问题是,作家或作家群如何通过文学宣言、集体性作品和实验文本实现各种文学语言的体制化。基本目的是要显示,一种文本社会学如何将“社会语言情境”、“社会方言”和“互文性”等关键概念和“体制”观念相结合。文学文本可以被建构为一种特别的社会语言情境模式,它也向往着体制化:它自称为新的或合法的文本,是值得效仿的普遍性的语言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