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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经济>杂志2003年第4期上登了马庆友同志撰写的<卫生防疫单位销售疫苗收入不能作为经营收入核算>一文(以下简称马文),笔者也认为不能将销售疫苗收入作为经营收入,更不能在年终将"经营收入"和"经营支出"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这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均有明确规定:"经营结余核算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期末计算经营结余时,应将‘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