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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生效后,司法与内务合作作为欧洲联盟的第三支柱为世人所知,欧洲一体化也从原来的以经济合作为主发展到政治领域,但其实司法与内务合作并不是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首创,在此前司法与内务合作已经历了长时期的实践和探索,特莱维小组、申根协定对这一领域的发展有重要的贡献,之后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使这一领域的合作正式制度化,阿姆斯特丹条约对之有进一步发展。司法与内务合作经历了多年的发展有丰硕的成果,继续深化发展的趋势也不可阻挡,但预计今后的发展道路也将不会一帆风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