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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安徽省庐江县财政局在局长周久福的带领下,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进行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直接送到农民手中,受到安徽省财政厅、省税改办的肯定和广大农民的称赞。
制定方案
该局立足本职工作,积极探索涉农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为了使全县改革工作步调一致,政策统一,及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反复讨论酝酿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意见。
经过多次的考察、研究,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明确要求粮食直接补贴资金、水稻良种推广补贴资金、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等直接补贴给农民的资金,按照“统一渠道、统一方式、统一时间和公开补助项目、补助数额及政策依据”的总体要求,实行以“五个一”(即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助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账)为核心内容的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现统一管理和集中发放。
认真实施
按照改革的整体规划,首先,明确管理主体及岗位职责。该县最终确定县级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管理以县农村局为主,其他股室协助。并对财政涉农补助资金实行县财政统一管理,县财政局根据相关部门或乡镇编制审核后的到户清册进行汇总,依据政策提出资金审核意见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指标下达到各乡镇。其次,统一开设专户。根据县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县农村局在县信用联社开设“庐江县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各乡镇财政所在农村信用社开设“××乡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统一对财政涉农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核算。再次,做好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和发放等工作。乡镇资金管理会计根据县局审定确认后的财政涉农补助资金项目、金额等,提出用款计划,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由县涉农补助资金会计拨至各乡镇农村信用社开设的“××乡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乡镇农村信用社根据财政所开具的资金支付凭证和提供的补助资金分户花名册,5日内将当期的补助资金打入补助对象存折户,并在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上加盖“转帐付讫”印戳,交财政所资金管理会计作为补助资金支出记帐凭证。近几年,庐江县将粮食直补资金、水稻推广补助资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等涉农资金,均通过“一卡制”发放。其他项目补助资金如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等均要在相关部门验收或落实审定后,全部通过“一卡制”发放。
严格管理
该局及时将省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乡镇财政所,并对乡镇资金核算会计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培训。各地按照省厅和县局要求,均设立财政涉农补助资金总账、明细账和台账。从当年7月份起将各项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的收支动态均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本账进行核算,撤销县局相关股室的各类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专户,真正做到统一建账,归口集中核算。同时统一会计报表的填报口径和账务处理方法。
加强督查
为了保证改革顺利实施,县局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纪律,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下发了《庐江县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考评办法》,将工作实绩与乡镇财政干部的管理挂钩,将财政所的工作经费与考评结果挂钩。同时县、乡两级财政部门都设立了举报监督电话,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接受群众监督。此外,县财政局会同县联社,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检监察人员,对全县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制”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乡镇政府反馈,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纠正到位。年终,县改革领导组办公室还将对各乡镇改革工作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验收,以推动改革的深入,巩固改革成果。
通过改革,庐江县所有财政涉农补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一卡制”发放,从而杜绝了过去资金管理分散和混乱的状况,确保了各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到位,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密切了干部关系。同时也加快了乡镇财政职能转换,拓展了财政服务“三农”的空间,并推动了农村综合改革。
制定方案
该局立足本职工作,积极探索涉农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为了使全县改革工作步调一致,政策统一,及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反复讨论酝酿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意见。
经过多次的考察、研究,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明确要求粮食直接补贴资金、水稻良种推广补贴资金、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等直接补贴给农民的资金,按照“统一渠道、统一方式、统一时间和公开补助项目、补助数额及政策依据”的总体要求,实行以“五个一”(即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助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账)为核心内容的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现统一管理和集中发放。
认真实施
按照改革的整体规划,首先,明确管理主体及岗位职责。该县最终确定县级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管理以县农村局为主,其他股室协助。并对财政涉农补助资金实行县财政统一管理,县财政局根据相关部门或乡镇编制审核后的到户清册进行汇总,依据政策提出资金审核意见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指标下达到各乡镇。其次,统一开设专户。根据县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县农村局在县信用联社开设“庐江县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各乡镇财政所在农村信用社开设“××乡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统一对财政涉农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核算。再次,做好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和发放等工作。乡镇资金管理会计根据县局审定确认后的财政涉农补助资金项目、金额等,提出用款计划,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由县涉农补助资金会计拨至各乡镇农村信用社开设的“××乡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乡镇农村信用社根据财政所开具的资金支付凭证和提供的补助资金分户花名册,5日内将当期的补助资金打入补助对象存折户,并在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上加盖“转帐付讫”印戳,交财政所资金管理会计作为补助资金支出记帐凭证。近几年,庐江县将粮食直补资金、水稻推广补助资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等涉农资金,均通过“一卡制”发放。其他项目补助资金如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等均要在相关部门验收或落实审定后,全部通过“一卡制”发放。
严格管理
该局及时将省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乡镇财政所,并对乡镇资金核算会计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培训。各地按照省厅和县局要求,均设立财政涉农补助资金总账、明细账和台账。从当年7月份起将各项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的收支动态均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本账进行核算,撤销县局相关股室的各类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专户,真正做到统一建账,归口集中核算。同时统一会计报表的填报口径和账务处理方法。
加强督查
为了保证改革顺利实施,县局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纪律,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下发了《庐江县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考评办法》,将工作实绩与乡镇财政干部的管理挂钩,将财政所的工作经费与考评结果挂钩。同时县、乡两级财政部门都设立了举报监督电话,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接受群众监督。此外,县财政局会同县联社,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检监察人员,对全县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制”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乡镇政府反馈,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纠正到位。年终,县改革领导组办公室还将对各乡镇改革工作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验收,以推动改革的深入,巩固改革成果。
通过改革,庐江县所有财政涉农补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一卡制”发放,从而杜绝了过去资金管理分散和混乱的状况,确保了各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到位,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密切了干部关系。同时也加快了乡镇财政职能转换,拓展了财政服务“三农”的空间,并推动了农村综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