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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指数”在上世纪70年代由南亚的不丹王国的国王提出,他认为政策应该关注幸福。不丹因此提出了由政府善治、经济增长、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四类指标组成的“幸福指数”。近年来,国外特别是美国、英国、荷兰、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开始了“幸福指数”的研究,并创设了不同模式的“幸福指数”。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科学院院士程国栋提交了《落实“以人为本”,核算“国民幸福指数”》的提案。在今年全国各地的“两会”上,“幸福指数”就已被一些地方政府纳入了地方发展目标。这一转变虽然可喜,但却未必会被有效落实。
比较而言,国家统计局将幸福指数、人的全面发展指数、地区创新指数以及社会和谐指数等纳入统计内容,显然更具标志性意义。若能顺利推出,必将成为地方政府新的施政“风向标”。
事实上,在生存需要得到满足以后,社会发展的目的不是财富最大化,而应该是人们的幸福最大化。随着中国社会财富的增加,社会发展不应该只理解为经济增长的结果,而应看作是经济、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协调进步的综合结果,这种发展观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而这种理念的具体体现,就是人们所孜孜以求的生活满意度指数或“幸福指数”。
“幸福指数”的统计并不能一蹴而就。目前,幸福测量本身还不完全成熟。要准确测量公众的“幸福指数”,不仅要分析影响公众主观幸福感的因素,还要从中国的文化背景和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出发,来编制一套适合当今中国居民的幸福感量表,即“幸福指数”。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旦量表编制出现偏差,“幸福指数”的统计就会失去意义,成为摆设。
对地方政府而言,让城市未来的幸福度能长期提高,比提高居民目前的幸福度更为重要。因此,在“幸福指数”的统计中,如何避免地方政府的短视行为,也是需要规避的问题。
可见,要真正实现从GDP到“幸福指数”的转变,不仅涉及到技术问题,也涉及到更深远的执政理念问题。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科学院院士程国栋提交了《落实“以人为本”,核算“国民幸福指数”》的提案。在今年全国各地的“两会”上,“幸福指数”就已被一些地方政府纳入了地方发展目标。这一转变虽然可喜,但却未必会被有效落实。
比较而言,国家统计局将幸福指数、人的全面发展指数、地区创新指数以及社会和谐指数等纳入统计内容,显然更具标志性意义。若能顺利推出,必将成为地方政府新的施政“风向标”。
事实上,在生存需要得到满足以后,社会发展的目的不是财富最大化,而应该是人们的幸福最大化。随着中国社会财富的增加,社会发展不应该只理解为经济增长的结果,而应看作是经济、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协调进步的综合结果,这种发展观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而这种理念的具体体现,就是人们所孜孜以求的生活满意度指数或“幸福指数”。
“幸福指数”的统计并不能一蹴而就。目前,幸福测量本身还不完全成熟。要准确测量公众的“幸福指数”,不仅要分析影响公众主观幸福感的因素,还要从中国的文化背景和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出发,来编制一套适合当今中国居民的幸福感量表,即“幸福指数”。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旦量表编制出现偏差,“幸福指数”的统计就会失去意义,成为摆设。
对地方政府而言,让城市未来的幸福度能长期提高,比提高居民目前的幸福度更为重要。因此,在“幸福指数”的统计中,如何避免地方政府的短视行为,也是需要规避的问题。
可见,要真正实现从GDP到“幸福指数”的转变,不仅涉及到技术问题,也涉及到更深远的执政理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