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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其用工形式具有灵活性、便利性的优势,在我国也是越来越普及。但劳务派遣本身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尤以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保护不力为甚。2008年《劳动合同法》虽然在劳动立法方面有了较大的完善,但在解雇、集体劳动权、工资、同工同酬等方面仍显不足。分析了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从立法、执法的角度提出了几点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