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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2日,财政部向新闻媒体发布了2号公告,公布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并将于2007年3月1日起执行。这是继2000年后再次对《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进行全面修订。前后两个《目录》的修订,时间间隔了七年之久,可谓来之不易,可喜可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