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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网络空间中发生的寻衅滋事行为屡见不鲜,典型的案例在法律界和社会大众中引起了较大反响。例如:北京的“秦火火”利用网络编造“温州动车补偿”诸多虚假事件,侮辱雷锋等英雄人物的形象,使人们产生对事对人产生误解,一定层度上扰乱了社会秩序。再如,发生在上海的傅学胜网络造谣案,同样对社会秩序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影响。为了保证网络空间的良好秩序,各个相关部门展开了打击与惩治网络犯罪的专项活动。犯罪分子充分利用网络快速发展带来的便利,进而利用网络实施新形式的寻衅滋事行为,这类新的犯罪行为引起了法学界尤其是刑法学界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