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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所在的服装厂所用的缝纫工人都是由某派遣工公司农村招来,经过短期培训再派至厂里的。劳动合同法修改后,大量在长期固定岗位使用派遣工受到限制。厂方成立了独立核算的业务外包办公室,由厂长、副厂长、高级技术人员任主任、副主任,行政管理人员、设计人员、裁剪师任委员,由各班组长任组长,把工厂的派遣工全部纳入了业务外包。由业务外包办公室统一进行劳动管理。这样做是不是又绕开了劳务派遣的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