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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责任金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保险对象的负债.调剂金是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结余,作为养老基金的盈亏调剂.两者共同组成农保基金积累总额。对责任金和调剂金进行科学、准确的会计核算对于农保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随着农保事业的不断发展.农保基金中责任金和调剂金核算内容的增加,原有《农保会计制度(试行)》(1993年民办发)规定的会计核算方法相关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农保工作.必须加以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