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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消费的实践带来了新的制度需求。我国政府是最重要的制度供给主体,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正式约束的制度安排,规制与监管网络运营者准入,并完善网络消费法规。而部门和行业制度可以指导网络消费者行为,解决售后服务消费纠纷,并认为第三方支付方式的产生和完善是制度安排的产物,从而使制度的需求与供给达到均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