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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分权是实现我国增长的重要制度安排。本文以中央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微观主体分权为逻辑起点,以制度-结构-行为-绩效为分析框架,从激励与约束的视角研究地方政府行为。研究认为,在分权激励下,地方会展开“中国式的政府竞争”,并过多的保护资本,而忽视劳动力、土地、环境等要素的产权。非均衡的产权制度在经济发展前期能够实现公众与地方政府的共容利益。随外在约束条件的不断变化,在原有的激励模式下,“包容性增长”被“排斥性增长”所替代。在缺乏公众的约束下,地方政府带来激励偏差会加大。因此,作对地方政府的激励是转变经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