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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地推行的乡镇机构改革,主要是基于财政压力,以“减人减事减支”为主要目的。这种以“减负”为主要导向的乡镇机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存在着人员精简不合理、财政继续恶化、职能没有根本转变、配套改革没有跟上等问题。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应该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导向,根据对乡镇机构功能的实际需要合理分流人员;改革和完善财政体制;加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行"省管县"体制,改革县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