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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上海海事法院发布2017年度海事审判白皮书,并专题通报了涉“一带一路”海事审判情况及十大典型案例。
这是自2010年以来,上海海事法院第八次向社会发布海事司法报告。全国首份涉“一带一路”海事审判工作白皮书,采用中英文双语发布形式,延续了“发布常态化、专题系列化、内容精细化”的特点。
涉“一带一路”海事审判案件逐年上升
在聚焦2015—2017年审理的涉“一带一路”案件时,主要根据涉“一带一路”的性质定位,一是案件当事人大多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二是案件事实均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三是涉案标的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而案件纠纷多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商事主体开展经贸商事交往中发生的货物运输等纠纷。这类案件与其他涉外案件在审理程序和规则方面存在共性,但由于涉案事实等的区别,呈现出一些与其他涉外案件不同的特征。
数据显示,三年来,上海海事法院共受理涉“一带一路”案件308件,涉案标的总额人民币7.1亿元,主要表现为:
一是案件数量和标的总额逐年上升,航运业运营和发展对司法服务的需求持续增长;
二是涉案国别差异明显,地区和行业特征较为突出。从案件主体、事实和标的涉及的国别来区分,“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东南亚地区国家最为集中,涉及案件数达278件;位居其后的是南亚、中东及非洲地区国家,涉及案件数分别为43件和37件。涉及案件较多的国家包括韩国、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等。在案件类型上,海上货物运输纠纷最为多发,其他类型也多与海上运输活动相关。
三是被告涉“一带一路”的案件居多,双方均涉及的占一定比例。全部案件中,以境内主体起诉境外主体的案件居多,境内主体合作开展涉“一带一路”民商事活动产生的纠纷的也占到相当比例,同时还出现多起双方均为境外当事人选择或者协议到上海海事法院纠纷的案件。
四是案件多与海上运输有关,海上货物运输纠纷最为多发,总计138件,占全部案件的44.81%;其次是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共51件,占16.56%;第三是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共34件,占11.04%,反映出物流和人员的互通中发生的纠纷占据司法服务需求的主流。此外,因海事诉讼需求而产生的扣押船舶、申请海事强制令等还是特别程序案件也占一定的比例。
五是审判周期普遍较短,审判效率较高。涉“一带一路”均属于涉外案件,审判程序中通常会在送达、境外事实查明等环节消耗较长时间。但目前已审结案件的审理周期普遍较短,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75.56天,有利于当事人尽快解决纠纷、实现权益。
七大機制彰显涉“一带一路”海事审判质效
近年来,上海海事法院积极应对涉“一带一路”海事案件的上升趋势,在七个方面的工作机制上实现了创新:一是完善涉外案件委托和送达机制,突破制约审判效率瓶颈。为便利境外主体在法院开展诉讼活动,上海海事法院建立并推广了境外主体概括性委托授权认可机制,依法接受境外主体出具经公证认证的概括性授权文件,概括指定其在特定时间、特定区域和特定业务上的委托代理人或诉讼文件代收人。二是充分依托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创设国际远程视频查证案件事实,在全国海事法院系统率先实施完善船舶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构建海事大数据平台灵活便捷高效查找和扣押船舶、健全海事专业技术查认机制、切实提升审判工作质效。三是积极推进审判公开,建设“最透明”海事法院。在深化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的同时,创新完善司法公开载体,入驻今日头条客户端,网易媒体平台等新媒体平台,打造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客户端为一体的“两微一端”新媒体传播矩阵。针对涉外案件的审理需求,研究确定外国公民旁听案件庭审操作规范。四是建设青年法官翻译员队伍,主动对接国际海事司法前沿。五是遴选专家咨询员和专家陪审队伍,聘任专家陪审员,搭建外国法查明平台,加强海事审判专业力量。六是加大精品案件对外推介,提升海事审判的国际公信力。七是统筹整合研究和实务力量,拓展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工作途径,进一步解决制约涉外案件审判效率和质量的瓶颈问题,使海事审判更加公正、高效、权威。
白皮书首次发布了涉“一带一路”10起典型案例,其中前5起案例侧重于涉“一带一路”常见海事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涉及大宗散货运输、生鲜货品跨境运输货损、海上运输中台风免责抗辩的司法审查、海事强制令制度的运用、外国海事仲裁裁决的审查和执行等问题,以具体统一的司法裁判标准,规范和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促进航运业健康有序发展。后5起案例侧重于介绍上海海事法院积极促进案件纠纷快速化解、破解涉外案件效率瓶颈等工作机制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以展现服务保障涉“一带一路”海事审判工作各项机制的运用情况和成效。
上海海事法院院长汪彤表示:“依法公平公正地审理有关案件纠纷,积极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是‘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境内外市场主体的司法关切和司法需求。此次审判白皮书专题通报上海海事法院涉‘一带一路’海事审判情况,是希望通过对近年来相关工作的阶段性小结,促进海事司法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能力和水平提升,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更加良好的航运法治环境。”
海事审判和执行亮点凸显
白皮书评述2017年海事审判和执行质效的提升时认为,以建设国际航运纠纷解决中心为核心功能,以建设国际海事司法高端智库和国际海事司法交流平台为辅助功能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为工作目标,上海海事法院加快形成与国际接轨的还是司法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提升了上海海事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据白皮书数据,2017年上海海事法院共收案5 207件,结案5 213件,同比分别上升3.03%和2.20%;涉案标的总额人民币约29亿元。其中,一审共收案4274件,同比上升2.47%,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和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仍为主要案件类型,占一审海事海商案件收案总数的84.7%。执行共收案542件,同比上升9.05%,全年共实施诉前诉中扣船114艘次,涉及船舶56艘,成功网络拍卖船舶10艘,成交价款总额1.44亿元。
在审判执行总体保持良好态势的基础上,上海海事法院还办结了一批精品案件。如一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入选2017年最高法院涉“一带一路”建设十大典型案例;一起船舶碰撞责任纠纷执行案入选上海法院破解“执行难”十大典型案例。多起案例入选全国法院系统2017年优秀案例,或被国内国际知名网站、出版载体刊登。境外当事人主动选择上海海事法院管辖案件持续增多。
白皮书梳理、总结了2017年度海事审判的五大特色工作,第一,制定并发布《上海海事法院五年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1)》,推动工作持续创新发展;第二,内外合力,护航自贸区(港)、“一带一路”建设,先后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与包括航运仲裁、调解组织、行业协会、院校航运法律科研机构等在内的22家成员单位集体签署《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航运法治建设公约》;第三,设立全国第一家智慧法院实践基地,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作为智慧法院实践基地的组成部分,上海海事法院海事联动指挥中心已经实体化运作;第四,开设“海事大讲堂”,提升队伍内涵式发展水平;第五,助力航运保险和航运金融业发展,诉讼保全责任险得到广泛应用。截至2018年第一季度,海事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提供相关保险金额共计3.6469亿,约60%的案件当事人在保全案件中选择海事诉讼保全责任险作为担保方式,海事诉讼保全责任险通过海事法院审查、被海事法院接受的比例达到100%。
针对海事案件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白皮书通报了冷藏集装箱运输货物受损引起案件频发、全程物流服务商海外运输区段管理风险、海域使用权取得转让的规范管理、国际私人物品运输市场中托运人的风险防范、企业“一照多址”试点对诉讼送达的影响等问题,并进行了相应的风险提示。
这是自2010年以来,上海海事法院第八次向社会发布海事司法报告。全国首份涉“一带一路”海事审判工作白皮书,采用中英文双语发布形式,延续了“发布常态化、专题系列化、内容精细化”的特点。
涉“一带一路”海事审判案件逐年上升
在聚焦2015—2017年审理的涉“一带一路”案件时,主要根据涉“一带一路”的性质定位,一是案件当事人大多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二是案件事实均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三是涉案标的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而案件纠纷多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商事主体开展经贸商事交往中发生的货物运输等纠纷。这类案件与其他涉外案件在审理程序和规则方面存在共性,但由于涉案事实等的区别,呈现出一些与其他涉外案件不同的特征。
数据显示,三年来,上海海事法院共受理涉“一带一路”案件308件,涉案标的总额人民币7.1亿元,主要表现为:
一是案件数量和标的总额逐年上升,航运业运营和发展对司法服务的需求持续增长;
二是涉案国别差异明显,地区和行业特征较为突出。从案件主体、事实和标的涉及的国别来区分,“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东南亚地区国家最为集中,涉及案件数达278件;位居其后的是南亚、中东及非洲地区国家,涉及案件数分别为43件和37件。涉及案件较多的国家包括韩国、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等。在案件类型上,海上货物运输纠纷最为多发,其他类型也多与海上运输活动相关。
三是被告涉“一带一路”的案件居多,双方均涉及的占一定比例。全部案件中,以境内主体起诉境外主体的案件居多,境内主体合作开展涉“一带一路”民商事活动产生的纠纷的也占到相当比例,同时还出现多起双方均为境外当事人选择或者协议到上海海事法院纠纷的案件。
四是案件多与海上运输有关,海上货物运输纠纷最为多发,总计138件,占全部案件的44.81%;其次是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共51件,占16.56%;第三是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共34件,占11.04%,反映出物流和人员的互通中发生的纠纷占据司法服务需求的主流。此外,因海事诉讼需求而产生的扣押船舶、申请海事强制令等还是特别程序案件也占一定的比例。
五是审判周期普遍较短,审判效率较高。涉“一带一路”均属于涉外案件,审判程序中通常会在送达、境外事实查明等环节消耗较长时间。但目前已审结案件的审理周期普遍较短,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75.56天,有利于当事人尽快解决纠纷、实现权益。
七大機制彰显涉“一带一路”海事审判质效
近年来,上海海事法院积极应对涉“一带一路”海事案件的上升趋势,在七个方面的工作机制上实现了创新:一是完善涉外案件委托和送达机制,突破制约审判效率瓶颈。为便利境外主体在法院开展诉讼活动,上海海事法院建立并推广了境外主体概括性委托授权认可机制,依法接受境外主体出具经公证认证的概括性授权文件,概括指定其在特定时间、特定区域和特定业务上的委托代理人或诉讼文件代收人。二是充分依托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创设国际远程视频查证案件事实,在全国海事法院系统率先实施完善船舶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构建海事大数据平台灵活便捷高效查找和扣押船舶、健全海事专业技术查认机制、切实提升审判工作质效。三是积极推进审判公开,建设“最透明”海事法院。在深化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的同时,创新完善司法公开载体,入驻今日头条客户端,网易媒体平台等新媒体平台,打造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客户端为一体的“两微一端”新媒体传播矩阵。针对涉外案件的审理需求,研究确定外国公民旁听案件庭审操作规范。四是建设青年法官翻译员队伍,主动对接国际海事司法前沿。五是遴选专家咨询员和专家陪审队伍,聘任专家陪审员,搭建外国法查明平台,加强海事审判专业力量。六是加大精品案件对外推介,提升海事审判的国际公信力。七是统筹整合研究和实务力量,拓展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工作途径,进一步解决制约涉外案件审判效率和质量的瓶颈问题,使海事审判更加公正、高效、权威。
白皮书首次发布了涉“一带一路”10起典型案例,其中前5起案例侧重于涉“一带一路”常见海事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涉及大宗散货运输、生鲜货品跨境运输货损、海上运输中台风免责抗辩的司法审查、海事强制令制度的运用、外国海事仲裁裁决的审查和执行等问题,以具体统一的司法裁判标准,规范和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促进航运业健康有序发展。后5起案例侧重于介绍上海海事法院积极促进案件纠纷快速化解、破解涉外案件效率瓶颈等工作机制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以展现服务保障涉“一带一路”海事审判工作各项机制的运用情况和成效。
上海海事法院院长汪彤表示:“依法公平公正地审理有关案件纠纷,积极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是‘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境内外市场主体的司法关切和司法需求。此次审判白皮书专题通报上海海事法院涉‘一带一路’海事审判情况,是希望通过对近年来相关工作的阶段性小结,促进海事司法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能力和水平提升,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更加良好的航运法治环境。”
海事审判和执行亮点凸显
白皮书评述2017年海事审判和执行质效的提升时认为,以建设国际航运纠纷解决中心为核心功能,以建设国际海事司法高端智库和国际海事司法交流平台为辅助功能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为工作目标,上海海事法院加快形成与国际接轨的还是司法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提升了上海海事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据白皮书数据,2017年上海海事法院共收案5 207件,结案5 213件,同比分别上升3.03%和2.20%;涉案标的总额人民币约29亿元。其中,一审共收案4274件,同比上升2.47%,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和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仍为主要案件类型,占一审海事海商案件收案总数的84.7%。执行共收案542件,同比上升9.05%,全年共实施诉前诉中扣船114艘次,涉及船舶56艘,成功网络拍卖船舶10艘,成交价款总额1.44亿元。
在审判执行总体保持良好态势的基础上,上海海事法院还办结了一批精品案件。如一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入选2017年最高法院涉“一带一路”建设十大典型案例;一起船舶碰撞责任纠纷执行案入选上海法院破解“执行难”十大典型案例。多起案例入选全国法院系统2017年优秀案例,或被国内国际知名网站、出版载体刊登。境外当事人主动选择上海海事法院管辖案件持续增多。
白皮书梳理、总结了2017年度海事审判的五大特色工作,第一,制定并发布《上海海事法院五年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1)》,推动工作持续创新发展;第二,内外合力,护航自贸区(港)、“一带一路”建设,先后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与包括航运仲裁、调解组织、行业协会、院校航运法律科研机构等在内的22家成员单位集体签署《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航运法治建设公约》;第三,设立全国第一家智慧法院实践基地,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作为智慧法院实践基地的组成部分,上海海事法院海事联动指挥中心已经实体化运作;第四,开设“海事大讲堂”,提升队伍内涵式发展水平;第五,助力航运保险和航运金融业发展,诉讼保全责任险得到广泛应用。截至2018年第一季度,海事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提供相关保险金额共计3.6469亿,约60%的案件当事人在保全案件中选择海事诉讼保全责任险作为担保方式,海事诉讼保全责任险通过海事法院审查、被海事法院接受的比例达到100%。
针对海事案件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白皮书通报了冷藏集装箱运输货物受损引起案件频发、全程物流服务商海外运输区段管理风险、海域使用权取得转让的规范管理、国际私人物品运输市场中托运人的风险防范、企业“一照多址”试点对诉讼送达的影响等问题,并进行了相应的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