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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刑事技术是刑事侦查破案的前提及主要证据来源途径,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基层刑事技术部门不断引入新技术、采取新举措、探索新模式,亦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仍然存在诸多阻碍刑事技术作用发挥的问题,因此,刑事技术工作的创新探索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