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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国家机关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制定本部门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