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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国开始值班律师试点探索阶段,当时值班律师作为传统法律援助体系的一项重要补充。2018年伴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与建立,新《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值班律师制度,由此值班律师在我国全面设立。法律赋予了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的特殊职能与作用,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具有人权保障和程序见证的重要意义。然而,当前值班律师制度实践运行中仍存在角色及功能虚化、权利不足、配套运行机制欠缺等问题。司法实践中应进一步明确值班律师的职责定位、落实配套机制、强化值班律师的价值内涵,实现其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