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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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事隔多年,我仍然记得初见黎明朗的那一个刹那,他如一道闪电刺亮了我,这个手指细长身材颀长的男生,有一种迷离而颓废的味道,一瞬间,让我痴迷。
  彼时。我是A大二年级女生,男友是殷生,他带来了黎明朗,然后介绍给我:这是我的好朋友,南京大学的高才生,我们曾经同桌3年。他又指着我说:我的女友宝蓝。
  我伸出手,这是第一次,我先向男人伸出手。他没有伸手,静静地看着我。
  我很尴尬,手停在半空中,姿势僵硬,殷生打破了我的尴尬:走了走了,我们去喝酒。一路上,他和殷生说笑着,我在后面沉默着,我们要去海边吃海鲜,这是个热闹的沿海城市,一到夏天,夜夜笙歌。
  我们坐在海边喝啤酒,我喝了很多,和殷生划着拳,一点也不像个淑女,这和我平时的表现大相径庭。其实,我一直很内向很自卑,直到遇到殷生,他把我当成掌上明珠。一直,我以为自己是一只丑小鸭,除去写作,一无是处。殷生多才多艺,长相英俊,在别的女生看来,我是中了头奖的幸运者。
  也许是为了证明自己吧,我和殷生在一起了。没有多少心跳和悸动,如所有大学恋人一样,我们一起吃饭、自习、去看通宵电影,周末到市里买衣服,那些廉价的衣服,是他做家教赚钱买给我的。
  我应该很知足,但是我遇到了黎明朗。从第一眼看到他,我便知,我和这个男人会有故事。
  那天,我们一直没有再看对方,我们一直喝酒。我和殷生喝,他也和殷生喝。我和黎明朗之间,没有喝过半杯酒。
  我们都喝多了,殷生喝得最多,他尽了地主之谊,那些烧烤的海鲜剩了一大堆。海水涨着,月亮起来了,我趴在桌子上动弹不得。
  是黎明朗把我背回去的,我伏在他肩上,闻着他夹杂着汗水和海腥味的后背,还有头发散发出的薄荷香。那是第一次,我与他的肌肤之亲。
  我怀疑自己是轻薄女子,喜新厌旧、见异思迁,但事隔多年证明,我不是。因为对待黎明朗,我一意孤行坚持到底,甚至有一种决绝。那样的恋与爱,如藤与树之间的纠缠,没完没了,一生相随。即使黄花遍地凉,我依然认定,这样的男子,是我的最爱。
  
  二
  
  黎明朗走后,我向殷生提出分手。
  这不是应该有的结局。殷生一声声问我:给我个理由,你看我们曾经多么恩爱,而且,在别人看来,你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没有理由。我缩着双腿看着窗外,原来,女人变了心是一件最恐怖的事情,她的内心薄凉,不再有微澜,即使殷生苦苦哀求。
  为什么?
  我另有所爱。
  他给了我一个耳光,扬长而去。
  那是我第一次挨男人打,脸很快肿起来,我用冷毛巾敷好,然后去照镜子。镜子里,是一张冷静而漠然的脸,如果此时此刻黎明朗在身边。它会是一朵桃花。
  我开始给黎明朗写信,以一个陌生女子的身份。我知道他的家乡与殷生一样,我知道那个中学有好多合欢花,我知道他喜欢站在楼顶吹笛子,这些,都是殷生曾经说过的。
  在信中,我说我是暗恋他的女子,我们曾在一个中学。那时,他路过我的身边,带着合欢的迷叠香,我喜欢看他在楼顶吹笛子。而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我的想象。
  他回了信,问,真的吗々你是不是那个穿着白衣背着大黑书包的女孩子,长长的头发,大大的眼睛,你是不是常常在学校外边修道院门口的那个女生?
  我想,如我一样,他亦暗恋着一个女子。
  我回应他说,我是那个女子。
  信,一直写着,写得越来越长,吃喝拉撒风花雪月,甚至,我哪天剪了头发都要告诉他。而他说,安,我想我们应该见一面。
  不不不,我说,我们认识不过半年,不如,我们先寄照片给对方吧。
  不久,我收到黎明朗的照片,果然是翩翩美少年,坐在中山陵的台阶上,眼神浩如烟海。他的眼睛,一下抓紧了我的心,又如一口井,让我掉下去,再也上不来。
  我不敢寄照片给他,我给他的照片是室友马丽的,马丽身高一米七,妖娆婀娜,她是中文系的校花,典型的万人迷。我想,男人都会喜欢这样的女子。
  果然,他很快来信,这次居然寄了挂号。他说,你出落得更加动人。我知道他说了谎,那个修道院门口的女子与马丽不会是一个人,他只是被马丽吸引而已。
  我们依然通信,他的字清风秀骨,我的字倒如男子潇洒有力,我不敢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我怕从此永远失去他,即使他只是我的水中月镜中花。
  大四,殷生又谈了新女友,走马灯一样。他的女友。永远是我这种类型,又瘦又高,短发,眼睛大大的,面色苍白。每次看那些女孩子坐在他的单车上,我的心就会浮起一层叫做疼痛的东西,一直飘啊飘,他把她们,当成了我。
  而我,是个负心之人。我们之间,俨然成了陌路,即使走在对面,我笑靥如花,殷生,哪里去?他亦冷静地看我一眼,然后,转身走开。我们之间,从此隔了千座山万里路,再没有一座桥可以连通。
  黎明朗的突然到来让我分外慌乱,殷生来到我宿舍:宝蓝,黎明朗来了,我们一起去喝酒吧。
  这是两年后我们第二次见面,彼时,我已不是殷生的女友,彼时,我爱入膏肓。我为了这个叫黎明朗的男子望尽天涯柔肠寸断,但他怎么知道,那个与他纸上缠绵的女子就是宝蓝?在一封信中,我曾情意绵绵地写道:但愿如同廊上燕,年年岁岁与君见。而他回我,春色绵绵,日日安好。
  突然,一个念头让我惊恐:他是为谁而来?马丽正在窗边化救,她总是把自己打扮得妖娆靓丽。我说,马丽,走,带你去喝酒。
  这个刚刚失恋的女子,就这样出现在黎明朗的身边,黎明朗的眼睛发亮。而我,布衣素裙,素面朝天,与两年前并无区别。我们4个人去海边吃烧烤,喝啤酒。
  黎明朗说,宝蓝,你好。
  我的心跳得厉害,但我眼神平静,我不能让所有人看出我几乎为他发了疯。
  你好,黎明朗。
  这次,我没有伸出手,而他也没有。
  我们中间,隔着马丽和殷生,他们一直说笑着,马丽对黎明朗很感兴趣,她说,这么好的帅哥,怎么不早介绍给我?
  黎明朗的眼神落在马丽身上,马丽回应着他,是的,黎明朗终于见到了自己的梦中情人,可这个马丽,不是写信的女子。
  他们的眼神纠缠在一起,我,不过是替别人做了嫁衣。原来,每一个男子都喜欢一个女子的身体,喜欢她们的灵魂,是稍后的事情。
  这次,喝多的只有我一个人,黎明朗和马丽跑到海里游泳,他们一见钟情了。他们嬉笑着,打闹着,一切与我无关。在我身边的是殷生,他问我,你的另有所爱是黎明朗吗?
  我惊住,回转身去看那张曾经熟悉的脸。爱我的人,了解我的人,才会洞察我细密的心思。
  轻轻地,我摇了摇头,然后,把面前的酒一饮而尽。给我一支烟,我对殷生说。
  
  三
  
  那天,我抽了今生第一支烟,我知道,我的爱,已经与我擦肩而过。
  我不再给黎明朗写信,此时离毕业还有3个月。我的爱情,以荒唐开始,以寂寞结束。
  马丽开始往返于A城与南京之间,每周一次。我知道,黎明朗与她开始了情爱之旅。马丽说,谢谢你宝蓝,没有你,我不可能收获爱情,我迷恋黎明朗,我要得到他。
  黎明朗没有再写信给我,我们中间,仿佛陷入了真空,他以为马 丽是我吗?怎么可能啊?我们写过那么多信,马丽的轻浮放荡他应该看得出来,但他为什么选择了沉默?
  我后悔选择了马丽的照片给他,后悔带马丽去喝酒。一切。已经将错就错。
  马丽回来趴在我耳边说,宝蓝,他吻我了。我如五雷轰顶,这个我想日日与君好的男人,竟然无法抵挡女色的诱惑。是的,马丽是空洞无聊的女生,老天不过给了她一张美丽的皮而已,我以为黎明朗不一样,他说过,要等待那场一生一世心碎的爱情,可他却吻了马丽。
  我没有祝福马丽,而是一个人跑上阳台,那儿晒了很多白被子。我穿过那些白被子,哭着,绝望着。
  3个月后,我去了北京。从此。与这些人再无联系。殷生出了国,马丽去了南京。而黎明朗,我不想再提起,那只是一个梦而已,梦里,都是落花缤纷。
  3年后,我是一家国际化妆品品牌的华北代理,我开本田车,有自己的房子,定期去做美容足疗。我亦有三三两两男友,但我只与他们谈欢,不与他们言爱。他们,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
  我记得的,不忘的,是那个我醉后背着我回学校的男子。他与我有肌肤之亲,他与我纸上山盟海誓过,我忘不掉。
  26岁,我在自己的博客上第一次写道:黎明朗,我曾经多么多么爱你。
  7年之后,我勇敢地站出来,坦然面对自己的感情。爱过一个人,这样刻骨铭心,我想,那是我的骄傲。
  
  四
  
  依然是春天。我出差,去A城。
  那一条条旧路,那海边的烧烤摊子,那开满了栀子花的校园。纵有千种风情,我与何人说?
  坐在曾经的宿舍门口,我一个人抽烟。此时,我不再是那个头发短短的布衣素裙的女子了,我妖娆万端,千娇百媚。但所有一切,如台上的戏子,我只演给一个人看,但那个观众,始终不曾来。
  我在A城呆了7天。然后,我走了,从此,告别A城,告别记忆。年轻时的梦,有的时候,只是一个梦而已。我想,我特意来A城不是为了相思,而是为了告别。
  春天的时候,我去上海开订货会。我住和平饭店,那里还有一个会也在开,签到处有两个本子,我随意飘了一眼,然后,看到了他的名字。
  黎明朗,黎明朗!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我们遇到。
  我提着包进电梯,电梯里,站着离我7年之远的男子,他依然那样清风俊郎,眼神浩如烟海。我们对视了足有5分钟,他接过了我的包。
  他看着我,那样专注。我希望电梯永远开下去开下去,这世界上只有我和他。我的心跳又开始,注定,黎明朗会是我的劫数。
  宝蓝,他叫我的名字。
  我不敢叫他的名字,怕自己会掉下眼泪。
  结婚了吗?他问。
  没。我只这一个子。你呢?问完后,我等待心死,7年过去,他已是27岁男子,他这样优秀,怕早已经为人夫为人父了吧。
  没。他也答我一个字。
  我如石破天惊,那样傻傻地看着他。电梯门开了,他却不下,又拉着我坐电梯下楼。他牵着我的手,走到签到簿那里,指着那个名字说:宝蓝,这个字迹我七年前见过,它天天到达我的信箱里,我还要告诉你,我们学校没有合欢树,我也没有喜欢修道院门前的女子,而马丽,不是那个写信的女子,我看到一个人的博客,那里面的人说,她喜欢我……
  他还要说下去,我已经捂住他的嘴,在酒店大堂里,我紧紧地拥抱住他,我怕再一撒手,他又跑了,是的,我不再放过自己的爱情,即使再错一千次一万次,我还是要它,这注定是我一生的劫。
  这个找了我7年的男子告诉我,他从一开始就知道写信的人是我,和我一样,他第一眼就爱上了我,而我伸出手他没有接,他怕伤害我和殷生,而背着醉倒的我回去,那也是他与一个女子的第一次肌肤之亲。马丽疯狂地追他3个月,结果她什么也没有得到,他再来找我时,却发现我已经不见了。
  那个夜晚,我们十指交缠,房间里有淡淡的花香。我听到他轻轻说:我爱你,宝蓝。
  这句话,我等待了7年。
  
  编辑 彩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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