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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保尔的小说《模仿者》描述了主人公辛格以“模仿者”身份往来于岛国伊莎贝拉和伦敦寻求身份认同的故事。而沿着前人走过的路线、模仿榜样的言行似乎被那些试图获得成功或认同的人们广泛采纳。对于曾受过殖民统治的人们来说,对宗主国文化的学习和模仿、朝着宗主国方向寻求出路的方式是其近现代历史上抹不去的墨迹,这些学习与模仿充斥着太多被记录或不被记录的酸涩与苦难,甚至是血与泪谱写的失落与失败。自然前往大洋彼岸进行朝圣般的膜拜与探索是许多东方国度无法遗忘的旅程,一次次“海难(shipwreck)”的发生更是增添不少艰险。维·苏·奈保尔使用巧妙紧凑的情节与谨慎老练的语言,在《模仿者》(The Mimic Men)中讲述了那些发生在往宗主國模仿途中的“海难”。
新批评理论通过文本细读能为文学文本的阐释提供可行的研究方式,尤其是对文本语言中的悖论与反讽的解读更能体现作者语言的魅力和笔法的老练,进而使主题凸显。奈保尔对语言的应用充分地体现出作品的成功不仅是因为有一个好的故事要述说或好的主题要阐释,还要有与之相对称的精彩语言的雕饰。奈保尔曾说:“文学不像音乐,它不是年轻人玩的……为了让经验的原生状态不至于流失、被不恰当的形式所消解,尤其需要叙述时的小心谨慎和老练的笔法。”《模仿者》以主人公辛格为视角,以其在岛国伊莎贝拉的成长、到伦敦求学、后携妻子桑德拉返回及婚姻破裂后在岛国从政、再到最后政治失意离开去往伦敦的经历为主线,书写了殖民地上的遗老遗少试图通过不做本质改变的肤浅模仿来获得真正的身份认同与政治独立,难免遭遇反复的海难。小说的吸引力证明了其主题与语言都具备的高质量,然而,对《模仿者》国内外的研究多偏重于诸如模仿、身份、认同驱逐及离散等后殖民主题,对小说精彩语言的讨论偏少。
《模仿者》的一大叙述特点是作者以多种叙述手法将辛格的模仿故事时间线索打碎,散放在小说的各个角落,给读者一种语言叙述的支离破碎感。根据故事发展的时间脉络,本文将辛格等的模仿分为“乱心(disturb)”“迷失(disorder)”“海难(shipwreck)”三个阶段,分别对出现在辛格“模仿”人生三个阶段的三位角色——浩克、莉尼以及桑德拉——的极具悖论与反讽的语言描写进行分析,结合霍米·巴巴关于模仿的后殖民理论,探讨在后殖民话语下的模仿者向西方宗主国模仿失败如何在奈保尔笔下变成必然。
一、浩克:乱心(disturb)的“中国男孩”
如霍米·巴巴所说:“奈保尔的《模仿者》是对历史极具嘲讽的模仿。”奈保尔对“真实”的模仿通过描写和重复的过程来实现,要表现的是它所代表的最终的讽刺。《模仿者》中存在许多重复的情形描写和语言,这些语言和情形的重复赋予了小说鲜活的讽刺基调。浩克是辛格少年时代在伊莎贝拉的同学,相对较短的描写篇幅,使得浩克在小说的地位似乎并非不可或缺,但它很好地将模仿者在对西方宗主国肤浅模仿萌芽时期的那种矛盾的幻想状态,用旁观者与亲历者的两种视角清晰地描写出来。
“辛格”对浩克的描述是“我喜欢浩克”是因为“他的容貌、他的聪明、他稍微畸形的身体,以及他那女孩子般的抛球方式”。喜欢一个人的理由是因为他有点“畸形的身体(awkward body)”及“女孩子般抛球的方式”,语言搭配的不合时宜会带来矛盾和错愕的感觉,语词上的矛盾使潜藏其中、不愿明言的意图展露无遗,更好地映射出真实叙述目的。“我们之间还有更为紧密的联系:我们都是一些特别书籍的秘密读者……浩克读着的是他的中国传奇,他名字里本就带着‘中国祖先’的印记,虽然他并非真正的纯种中国人……而在我的秘密国度里,我是我父亲的儿子,一个印度人辛格……中国是浩克秘密阅读的执着所在,而我的则是充满了拉其普特、雅利安人的印度骑士与冒险家的故事。”
矛盾的语言描述的真实意图是揭示“我们”之间的秘密“纽带”,这是“我”喜欢浩克的真正原因:都在幻想中建构着自己虚幻的家园;这也是辛格最初的模仿,将梦播撒在错误的地方:在曾经的英国殖民地,伊莎贝拉把另一个远方的国度当作模仿的对象。当幻想的气球遇上现实的锋利时,一切基于此的美好都会破碎并洒落满地。当浩克的黑人母亲出现时,浩克对中国的幻想仅剩下他在大街上的“哭泣”与“我们”的“窃笑声”。在“哭”与“笑”的矛盾场景中,“我”以旁观者的视角嘲笑别人,却忽略了“我们”之间存在的秘密纽带。“我发现伊莎贝拉让我再也无法忍受了。仔细想着我充满矛盾的幻想,我定定地看着自己好久,感到受了伤害,感觉那是我前所未受到过的伤害。”旁观者角度时对别人的“窃笑”,映衬着亲历者角度时感受的“伤害”,不用直接的挖苦与讽刺,简单但满是矛盾的语言描述让平常的语境透露出强烈的反讽与凝重,无疑是对辛格们对待自身模仿的矛盾态度的极佳讽刺,进而昭示模仿在萌芽阶段就被烙上了幻灭的印迹,也标志着模仿者最初从根源上寻求改变身份尝试的失败。
二、莉尼:迷失(disorder)的“伦敦姑娘”
霍米·巴巴认为,模仿是殖民地的一种常见现象,模仿者对被模仿者往往具有一种复杂的矛盾心理。殖民地居民对统治阶级优势文化的模拟处于矛盾的状态。为了得到自身意义上的认可,他们有改变自己的愿望,并希望与统治者享有几乎相同的主体性,但英国化和英国人永远不可能等同,因此为了保持模拟的有效性,他们总是展现出他们的不同。如果说浩克的描述是揭示辛格从改变出身的角度去达成目的的失败,那么伦敦城里莉尼则是“保持着自身特色”的模仿白人形象的破产。莉尼是在“我”之后出现的第一个小说角色。随着对“印度出身”幻想的破灭,辛格将模仿的方向转向了曾经的宗主国,并来到“帝国中心”——伦敦求学。初到伦敦,辛格寄宿在满是来自印度、马耳他及塞浦路斯等国移民的“边缘地带”的公寓。在那里,他们的房东偶尔会与一年轻女孩待上一晚上。莉尼,这位来自马耳他的移民姑娘对此发表了一番评价“看,这些个聪明伶俐的伦敦姑娘”,语气里略带讽刺与酸涩。口头上的不屑往往暗讽自己极度渴望却无法达成。有时候,当艳羡的对象无法企及时,加点负能量,就会变成嫉妒,可能酿成恨。然而,口头嘲讽之余,莉尼却“无时不在谈论着‘伦敦姑娘’……总把自己看成是一个‘聪明伶俐的伦敦姑娘’;无论什么时候,不管是跟我们一起出门,还是跟她的印度工程师在一起时,她都会精心塑造着可爱的伦敦姑娘的形象。” 莉尼对“伦敦姑娘”矛盾态度无疑是宗主国强大的文化压迫下的一种病态而混乱的模仿再现:一边用口头上的不屑与冷嘲热讽来保持与之所谓的独特之处,一边则用极尽媚骨的肤浅模仿来塑造白人外在形象,目的是达到如霍米·巴巴所言的“模仿者对白人形象的模仿目的是要去颠覆其在殖民活动中的权威”。为了获得在伦敦的身份认可,莉尼选择了模仿与房东偷情的“伦敦姑娘”。而这一模仿也给这位执意通过模仿成为“聪明伶俐的伦敦姑娘”的马耳他女孩带来了“成果”:与她的印度工程师苟合后有了她的“非婚生子”,这是她模仿伦敦姑娘的“(pleasure)快乐”与“(penalty)惩罚”。使用相互矛盾的词语描述同一事物,意在造成寓意的偏離和玩味。孩子无疑是人们生命里快乐的源泉,但如果在它前面加了定语“非婚生的(illegitimate)”则会变得意味深长。显然,停留在外在形象的模仿无疑无法改变源头上的身份——殖民地上被殖民者的后裔,徒增讽刺意味。这些表面肤浅的模仿在曾经的世界中心——模仿者的圣城“伦敦”——宗主国文化意识最为集中的城市里,更是被剥去层层幻想的外衣,仅剩下骨子深处的“混乱”曝晒在宗主国某个角落。模仿者为了遮掩这份过分暴露的尴尬,自然又去寻求更多花哨的手段。为了掩盖孩子的“非婚生”身份,莉尼煞有其事地要替他进行洗礼,选择给他“披上”宗主国文化赋予的宗教外衣,意图借助宗教仪式遮掩不受待见的出身。不幸的是在现实面前,宗教的皮囊也同样易碎。注定:血液里的本质是无法被脸上粗糙的脂粉所覆盖的。“十二年后,我再次看到她,她还是老样子,几乎没什么变化。依然穿着跟很高的高跟鞋,那张大嘴上依然抹着过于艳俗的唇彩,一眼就可以看出她那典型的外来移民的血统,没有半点‘聪明伶俐的伦敦姑娘’的影子,只有马耳他人、意大利人、塞浦路斯人……”
小说开头就重点对莉尼这一模仿及其“成果”进行描写,在字里行间几乎就能体现作者的意图:模仿者在宗主国文化里的种种拙劣的模仿表演的“成就”只是带着“惩罚”的“快乐”。将意欲成为“聪明伶俐的伦敦姑娘”的马耳他女孩莉尼的故事放在小说的开头,有意无意间为此后的所有模仿定好了基调:注定只有充满“惩罚”的“快乐”的“非婚生子”。
三、桑德拉:海难里(shipwreck)的“帝国白人妻子”
婚姻本是人类文明的象征之一,它以社会契约的方式维系着满足男女双方动物本性的关系,并被赋予某种神圣的意义,进而成为构成人类文明社会的基本单位。然而现实中,婚姻往往会被当作达成某种目的的工具。对于无法通过模仿宗主国白人的外在形象来颠覆殖民话语权的模仿者来说,婚姻成了他们达成目的又一手段:娶一个帝国白人,达到“征服”“帝国女人”的目的。这种手段在奈保尔的笔下却不堪推敲,最终谁也无法确定:是谁征服了谁。
随着辛格在伦敦尝试通过模仿伦敦白人形象来寻求文化认同的幻想破碎之后,他带着他的收获、他的婚姻、他的帝国白人妻子桑德拉返回伊莎贝拉。辛格对他这次婚姻的形容是一次“异族婚姻的黑暗浪漫史(the dark romance of a mixed marriage)”,即充满黑暗、浪漫的异族婚姻。黑暗与浪漫搭配,词义的矛盾搭配赋予文本超出字面的指代:异族的婚姻不再简单地指代一个白人和黑人(或其他有色人种)的婚姻,而变成了签订婚姻契约双方互相利用来达成自身利益的纽带。
辛格在伦敦对宗主国外在形象模仿的失败,致使未能获得所渴望的认同,而桑德拉带着强烈目的的出现则为他提供了填补这一空缺的良好契机。当桑德拉与辛格回到伊莎贝拉时,人们把她当成了辛格对宗主国完成颠覆的战利品。然而,美梦才一开始,事实就跳出来拆穿它的不符实际:给辛格带来“征服”荣耀的婚姻实际上开始于桑德拉的主动。既然她才是婚姻的始作俑者,似乎辛格的“征服”就失去本来的定义,“颠覆”宗主国话语权就更是无从谈起。此时,小说中殖民地的模仿者想通过娶帝国白人来达成颠覆目的的手段在奈保尔的文字里碎了一地,无法拾起。
当婚姻破裂时,出于各自的立场,人们把辛格当成受害者。“他们总把我看作是(婚姻破裂)受害者,因为我给桑德拉提供了她在自己国家无法获得的舒适生活与社会地位……但我却从来没把自己当成是受害者……我的对手们总把这件事拿出来说我是受害者,是因为他们说是我为了获得(颠覆的)荣耀而追求了她;同情我的人们则认为她才是这次婚姻的始作俑者。而事实上结婚这事全是她的主意。”虽然辛格否认自己是受害者,但他的敌对者和同情者相悖的理由都指向相同的事实:辛格是婚姻破裂的受害者。相悖的理由与辛格的否认恰好能反映出模仿者不愿言说的目的与尴尬:为获得颠覆宗主国话语权的荣耀,只能借助帝国白人的婚姻作为交易来达成;失败自然成了这种交易维系婚姻的最终结局,更为不幸的是,被赋予了“征服与颠覆”使命的婚姻只是一个出身低贱、曾经穷困潦倒却高贵自居的帝国白人用来获得财富和地位的简单手段。
婚姻破裂,这一看似不幸的插曲却成了辛格步入政坛的契机。辛格从“受害者”一跃转变为“政治家”,一次不幸的人生经历成了他获得政治利益的资本,本身就具有让人鄙夷的意味;而构建其上的基础却是殖民地人们对一次已经达成颠覆的崩塌的心有不甘,这一脆弱的政治基础只能导致构建于此的大厦最终崩塌。
曾经殖民地的遗老遗少为了洗去曾经的耻辱历史和改变被殖民的身份,尝试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去达成颠覆的荣耀,从幻想有高贵出身、到模仿帝国白人的外在形象、再到通过“征服帝国白人”女性的层出不穷的手段,却都是不去触动本质的模仿,自然无法达成最终意义的成功。这些为达成颠覆的手段和方式在奈保尔老练的笔法与语言下被剥去层层华丽的外衣,一切模仿此时变得丑态百出。
(1.滇西科技师范学院;2.曲靖师范学院)
基金项目: 本文系 2014 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后殖民主义视域下的《模仿者》研究”(项目编号:QN201406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新批评理论通过文本细读能为文学文本的阐释提供可行的研究方式,尤其是对文本语言中的悖论与反讽的解读更能体现作者语言的魅力和笔法的老练,进而使主题凸显。奈保尔对语言的应用充分地体现出作品的成功不仅是因为有一个好的故事要述说或好的主题要阐释,还要有与之相对称的精彩语言的雕饰。奈保尔曾说:“文学不像音乐,它不是年轻人玩的……为了让经验的原生状态不至于流失、被不恰当的形式所消解,尤其需要叙述时的小心谨慎和老练的笔法。”《模仿者》以主人公辛格为视角,以其在岛国伊莎贝拉的成长、到伦敦求学、后携妻子桑德拉返回及婚姻破裂后在岛国从政、再到最后政治失意离开去往伦敦的经历为主线,书写了殖民地上的遗老遗少试图通过不做本质改变的肤浅模仿来获得真正的身份认同与政治独立,难免遭遇反复的海难。小说的吸引力证明了其主题与语言都具备的高质量,然而,对《模仿者》国内外的研究多偏重于诸如模仿、身份、认同驱逐及离散等后殖民主题,对小说精彩语言的讨论偏少。
《模仿者》的一大叙述特点是作者以多种叙述手法将辛格的模仿故事时间线索打碎,散放在小说的各个角落,给读者一种语言叙述的支离破碎感。根据故事发展的时间脉络,本文将辛格等的模仿分为“乱心(disturb)”“迷失(disorder)”“海难(shipwreck)”三个阶段,分别对出现在辛格“模仿”人生三个阶段的三位角色——浩克、莉尼以及桑德拉——的极具悖论与反讽的语言描写进行分析,结合霍米·巴巴关于模仿的后殖民理论,探讨在后殖民话语下的模仿者向西方宗主国模仿失败如何在奈保尔笔下变成必然。
一、浩克:乱心(disturb)的“中国男孩”
如霍米·巴巴所说:“奈保尔的《模仿者》是对历史极具嘲讽的模仿。”奈保尔对“真实”的模仿通过描写和重复的过程来实现,要表现的是它所代表的最终的讽刺。《模仿者》中存在许多重复的情形描写和语言,这些语言和情形的重复赋予了小说鲜活的讽刺基调。浩克是辛格少年时代在伊莎贝拉的同学,相对较短的描写篇幅,使得浩克在小说的地位似乎并非不可或缺,但它很好地将模仿者在对西方宗主国肤浅模仿萌芽时期的那种矛盾的幻想状态,用旁观者与亲历者的两种视角清晰地描写出来。
“辛格”对浩克的描述是“我喜欢浩克”是因为“他的容貌、他的聪明、他稍微畸形的身体,以及他那女孩子般的抛球方式”。喜欢一个人的理由是因为他有点“畸形的身体(awkward body)”及“女孩子般抛球的方式”,语言搭配的不合时宜会带来矛盾和错愕的感觉,语词上的矛盾使潜藏其中、不愿明言的意图展露无遗,更好地映射出真实叙述目的。“我们之间还有更为紧密的联系:我们都是一些特别书籍的秘密读者……浩克读着的是他的中国传奇,他名字里本就带着‘中国祖先’的印记,虽然他并非真正的纯种中国人……而在我的秘密国度里,我是我父亲的儿子,一个印度人辛格……中国是浩克秘密阅读的执着所在,而我的则是充满了拉其普特、雅利安人的印度骑士与冒险家的故事。”
矛盾的语言描述的真实意图是揭示“我们”之间的秘密“纽带”,这是“我”喜欢浩克的真正原因:都在幻想中建构着自己虚幻的家园;这也是辛格最初的模仿,将梦播撒在错误的地方:在曾经的英国殖民地,伊莎贝拉把另一个远方的国度当作模仿的对象。当幻想的气球遇上现实的锋利时,一切基于此的美好都会破碎并洒落满地。当浩克的黑人母亲出现时,浩克对中国的幻想仅剩下他在大街上的“哭泣”与“我们”的“窃笑声”。在“哭”与“笑”的矛盾场景中,“我”以旁观者的视角嘲笑别人,却忽略了“我们”之间存在的秘密纽带。“我发现伊莎贝拉让我再也无法忍受了。仔细想着我充满矛盾的幻想,我定定地看着自己好久,感到受了伤害,感觉那是我前所未受到过的伤害。”旁观者角度时对别人的“窃笑”,映衬着亲历者角度时感受的“伤害”,不用直接的挖苦与讽刺,简单但满是矛盾的语言描述让平常的语境透露出强烈的反讽与凝重,无疑是对辛格们对待自身模仿的矛盾态度的极佳讽刺,进而昭示模仿在萌芽阶段就被烙上了幻灭的印迹,也标志着模仿者最初从根源上寻求改变身份尝试的失败。
二、莉尼:迷失(disorder)的“伦敦姑娘”
霍米·巴巴认为,模仿是殖民地的一种常见现象,模仿者对被模仿者往往具有一种复杂的矛盾心理。殖民地居民对统治阶级优势文化的模拟处于矛盾的状态。为了得到自身意义上的认可,他们有改变自己的愿望,并希望与统治者享有几乎相同的主体性,但英国化和英国人永远不可能等同,因此为了保持模拟的有效性,他们总是展现出他们的不同。如果说浩克的描述是揭示辛格从改变出身的角度去达成目的的失败,那么伦敦城里莉尼则是“保持着自身特色”的模仿白人形象的破产。莉尼是在“我”之后出现的第一个小说角色。随着对“印度出身”幻想的破灭,辛格将模仿的方向转向了曾经的宗主国,并来到“帝国中心”——伦敦求学。初到伦敦,辛格寄宿在满是来自印度、马耳他及塞浦路斯等国移民的“边缘地带”的公寓。在那里,他们的房东偶尔会与一年轻女孩待上一晚上。莉尼,这位来自马耳他的移民姑娘对此发表了一番评价“看,这些个聪明伶俐的伦敦姑娘”,语气里略带讽刺与酸涩。口头上的不屑往往暗讽自己极度渴望却无法达成。有时候,当艳羡的对象无法企及时,加点负能量,就会变成嫉妒,可能酿成恨。然而,口头嘲讽之余,莉尼却“无时不在谈论着‘伦敦姑娘’……总把自己看成是一个‘聪明伶俐的伦敦姑娘’;无论什么时候,不管是跟我们一起出门,还是跟她的印度工程师在一起时,她都会精心塑造着可爱的伦敦姑娘的形象。” 莉尼对“伦敦姑娘”矛盾态度无疑是宗主国强大的文化压迫下的一种病态而混乱的模仿再现:一边用口头上的不屑与冷嘲热讽来保持与之所谓的独特之处,一边则用极尽媚骨的肤浅模仿来塑造白人外在形象,目的是达到如霍米·巴巴所言的“模仿者对白人形象的模仿目的是要去颠覆其在殖民活动中的权威”。为了获得在伦敦的身份认可,莉尼选择了模仿与房东偷情的“伦敦姑娘”。而这一模仿也给这位执意通过模仿成为“聪明伶俐的伦敦姑娘”的马耳他女孩带来了“成果”:与她的印度工程师苟合后有了她的“非婚生子”,这是她模仿伦敦姑娘的“(pleasure)快乐”与“(penalty)惩罚”。使用相互矛盾的词语描述同一事物,意在造成寓意的偏離和玩味。孩子无疑是人们生命里快乐的源泉,但如果在它前面加了定语“非婚生的(illegitimate)”则会变得意味深长。显然,停留在外在形象的模仿无疑无法改变源头上的身份——殖民地上被殖民者的后裔,徒增讽刺意味。这些表面肤浅的模仿在曾经的世界中心——模仿者的圣城“伦敦”——宗主国文化意识最为集中的城市里,更是被剥去层层幻想的外衣,仅剩下骨子深处的“混乱”曝晒在宗主国某个角落。模仿者为了遮掩这份过分暴露的尴尬,自然又去寻求更多花哨的手段。为了掩盖孩子的“非婚生”身份,莉尼煞有其事地要替他进行洗礼,选择给他“披上”宗主国文化赋予的宗教外衣,意图借助宗教仪式遮掩不受待见的出身。不幸的是在现实面前,宗教的皮囊也同样易碎。注定:血液里的本质是无法被脸上粗糙的脂粉所覆盖的。“十二年后,我再次看到她,她还是老样子,几乎没什么变化。依然穿着跟很高的高跟鞋,那张大嘴上依然抹着过于艳俗的唇彩,一眼就可以看出她那典型的外来移民的血统,没有半点‘聪明伶俐的伦敦姑娘’的影子,只有马耳他人、意大利人、塞浦路斯人……”
小说开头就重点对莉尼这一模仿及其“成果”进行描写,在字里行间几乎就能体现作者的意图:模仿者在宗主国文化里的种种拙劣的模仿表演的“成就”只是带着“惩罚”的“快乐”。将意欲成为“聪明伶俐的伦敦姑娘”的马耳他女孩莉尼的故事放在小说的开头,有意无意间为此后的所有模仿定好了基调:注定只有充满“惩罚”的“快乐”的“非婚生子”。
三、桑德拉:海难里(shipwreck)的“帝国白人妻子”
婚姻本是人类文明的象征之一,它以社会契约的方式维系着满足男女双方动物本性的关系,并被赋予某种神圣的意义,进而成为构成人类文明社会的基本单位。然而现实中,婚姻往往会被当作达成某种目的的工具。对于无法通过模仿宗主国白人的外在形象来颠覆殖民话语权的模仿者来说,婚姻成了他们达成目的又一手段:娶一个帝国白人,达到“征服”“帝国女人”的目的。这种手段在奈保尔的笔下却不堪推敲,最终谁也无法确定:是谁征服了谁。
随着辛格在伦敦尝试通过模仿伦敦白人形象来寻求文化认同的幻想破碎之后,他带着他的收获、他的婚姻、他的帝国白人妻子桑德拉返回伊莎贝拉。辛格对他这次婚姻的形容是一次“异族婚姻的黑暗浪漫史(the dark romance of a mixed marriage)”,即充满黑暗、浪漫的异族婚姻。黑暗与浪漫搭配,词义的矛盾搭配赋予文本超出字面的指代:异族的婚姻不再简单地指代一个白人和黑人(或其他有色人种)的婚姻,而变成了签订婚姻契约双方互相利用来达成自身利益的纽带。
辛格在伦敦对宗主国外在形象模仿的失败,致使未能获得所渴望的认同,而桑德拉带着强烈目的的出现则为他提供了填补这一空缺的良好契机。当桑德拉与辛格回到伊莎贝拉时,人们把她当成了辛格对宗主国完成颠覆的战利品。然而,美梦才一开始,事实就跳出来拆穿它的不符实际:给辛格带来“征服”荣耀的婚姻实际上开始于桑德拉的主动。既然她才是婚姻的始作俑者,似乎辛格的“征服”就失去本来的定义,“颠覆”宗主国话语权就更是无从谈起。此时,小说中殖民地的模仿者想通过娶帝国白人来达成颠覆目的的手段在奈保尔的文字里碎了一地,无法拾起。
当婚姻破裂时,出于各自的立场,人们把辛格当成受害者。“他们总把我看作是(婚姻破裂)受害者,因为我给桑德拉提供了她在自己国家无法获得的舒适生活与社会地位……但我却从来没把自己当成是受害者……我的对手们总把这件事拿出来说我是受害者,是因为他们说是我为了获得(颠覆的)荣耀而追求了她;同情我的人们则认为她才是这次婚姻的始作俑者。而事实上结婚这事全是她的主意。”虽然辛格否认自己是受害者,但他的敌对者和同情者相悖的理由都指向相同的事实:辛格是婚姻破裂的受害者。相悖的理由与辛格的否认恰好能反映出模仿者不愿言说的目的与尴尬:为获得颠覆宗主国话语权的荣耀,只能借助帝国白人的婚姻作为交易来达成;失败自然成了这种交易维系婚姻的最终结局,更为不幸的是,被赋予了“征服与颠覆”使命的婚姻只是一个出身低贱、曾经穷困潦倒却高贵自居的帝国白人用来获得财富和地位的简单手段。
婚姻破裂,这一看似不幸的插曲却成了辛格步入政坛的契机。辛格从“受害者”一跃转变为“政治家”,一次不幸的人生经历成了他获得政治利益的资本,本身就具有让人鄙夷的意味;而构建其上的基础却是殖民地人们对一次已经达成颠覆的崩塌的心有不甘,这一脆弱的政治基础只能导致构建于此的大厦最终崩塌。
曾经殖民地的遗老遗少为了洗去曾经的耻辱历史和改变被殖民的身份,尝试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去达成颠覆的荣耀,从幻想有高贵出身、到模仿帝国白人的外在形象、再到通过“征服帝国白人”女性的层出不穷的手段,却都是不去触动本质的模仿,自然无法达成最终意义的成功。这些为达成颠覆的手段和方式在奈保尔老练的笔法与语言下被剥去层层华丽的外衣,一切模仿此时变得丑态百出。
(1.滇西科技师范学院;2.曲靖师范学院)
基金项目: 本文系 2014 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后殖民主义视域下的《模仿者》研究”(项目编号:QN201406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