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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律责任是环境权的法律救济方式,它的实质是环境权的缺损和环境权的救济。由于环境权益存在环境公益性权利和环境私益性权利的双重属性,因此研究环境权的法律救济即环境法律责任的实现理论,除了可从传统的环境行政责任救济、民事责任救济与刑事责任救济入手之外,还应当同时考虑这种复合型性权利统一的特殊情况。通过比较分析国外立法制度,力求寻找完善我国环境权益实现方式立法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