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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4日,河南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挂证”行为进行处理的通知》,相关要点如下。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9月30日前要完成全部4批涉嫌“挂证”人员的标注、处理、处罚工作。(1)前期已完成整改的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注册造价工程师于9月30日前在“挂证”整治系统中完成不认定“挂证”标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