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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9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巴中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谭博荣有期徒刑13年。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2年至2012年4月,谭博荣在担任平昌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局长和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共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71万余元、美元1万元。
开发商礼敬有加的“土地爷”
谭博荣担任平昌县国土局长的时候,工程招标、拆迁补偿、工程施工、款项拨付和验收等环节,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房地产开发商对这位“土地爷”自然是礼敬有加。
2005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刚进入平昌县,想拉近与谭博荣的关系。该公司董事长朱某听说谭博荣要出国考察,送给他1万美元。谭博荣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在该公司遇到麻烦时,为其沟通协调,解决问题。2007年9月该公司竞得一宗土地使用权,但因一些原因土地不能交付,是谭博荣帮该公司解决了问题。事成之后,谭博荣又收下了朱某送的人民币30万元。
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某为了拿到平昌县国土局下属土地开发总公司拖欠的800余万元工程款,找到谭博荣帮忙,并送上人民币10万元。果然没过多久,该公司就拿到了工程款。
为了让国土局尽快对一宗土地进行成本核算,及时进行拍卖,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某送给谭博荣6万元。谭博荣爽快地答应下来,并很快就办好了这些事情。
权力很大,弹性也很大
谭博荣手上的权力很大,弹性也很大,房地产企业想多分上一杯羹,都会来找谭博荣争取些操作空间。因为他们知道,只要这位“土地爷”得了好处费,答应考虑一下,事情就好办多了。
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一个项目时,该项目靠山的几百平方米坡地发生了垮塌。董事长韩某发现,如果在竣工验收时能够不通过拍卖将该垮塌坡地划入项目开发,将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于是,他托人送给谭博荣20万元。谭博荣将装现金的袋子收起来,对来人说这个事“可以考虑”。当然,不久事情就办妥了。
如果请托人表示事后有感谢,谭博荣还会主动提出对请托人有利的方案,帮助操作。2008年,平昌县政府决定修建一个广场,需要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部分用地进行置换,变换后的土地商业面积会减少。听说县委、政府要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开会协商解决此事,该公司的肖某向谭博荣请求“帮忙说句话”,并明确表示以后会感谢他。在会上,谭博荣提出了对该公司有利的解决方案。事后,肖某送上了10万元。
如果“好处”足够大,谭博荣甚至会不遗余力地帮开发商。2007年7月,戚某送给谭博荣30万元,请谭博荣帮忙跑省国土厅的审批手续。收下钱后,谭博荣亲自出马,为戚某四处奔走疏通关系,拿到了将该项目由省财政投资改为投资人自主投资的批文。在投资人既没有足额缴纳保证金,也没有按协议将投资款打入财政账户的情况下,谭博荣就让国土局将工程款直接拨付给了戚某。因为戚某资金不足,谭博荣甚至同意以该县国土局的名义给戚某担保借款。
2008年下半年,戚某又送给谭博荣50万元,请谭博荣帮忙尽快通过项目验收。项目初验时,在没有完全达标的情况下,谭博荣就上报省国土厅申请验收,催促省国土厅耕保处和土地整理中心对该项目尽快验收。在省国土厅验收时,谭博荣又上下协调,让这个项目验收合格并颁证。事后,戚某非常感谢谭博荣,在谭博荣生日的时候,送上2万元作为生日礼物。
钱权交易被温情脉脉的面纱笼罩
在谭博荣收受的贿赂之中,有一部分是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感谢已经得到的关照送给他的,有一部分是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在工程后续进程中能够继续得到关照送给他的,还有一部分人给他送钱是长线投资,希望他在步步高升之后能给自己更有力的关照。
既得利益与期待利益并存,钱权交易被温情脉脉的面纱笼罩。在行贿人的供述中,感谢照顾、通融之类的词出现频率很高。逢年过节,这些与谭博荣有利益关系的人就会到他的办公室或者家中探望,送上礼金。
为什么要主动给谭博荣送钱?向谭博荣行贿12万元的房地产开发商罗某提到,之所以送钱给谭博荣,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感谢他在项目中没有为难自己。其实很多时候,按照正常的程序,许多事情不需要谭博荣的关照也能进行,花钱只不过买个安心,确保他“不为难自己”罢了。
谭博荣手中的权力,让房地产开发商感到了威胁,于是向他送钱买平安,这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部分建筑商从招投标开始就向谭博荣行贿,到工程结束后,还以各种名目给他送钱,以期建立起良好的关系。谭博荣将手中的权力发挥得淋漓尽致,可惜没有用在为人民谋福利之上,而是为了一己私欲。
(作者单位: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我省去年1至11月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89人
去年1-11月,我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1501件206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189件1656人;渎职侵权犯罪312件413人,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89人,1名部级干部和3名厅级干部落马。这是记者从1月8日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获悉的。
去年前11个月,我省检察机关重点立案查办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招投标等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621件857人;立案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政府采购、医药购销等商业贿赂犯罪738人;立案查处行贿犯罪166人。为解决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立案查办征地拆迁、家电下乡、生猪养殖、农机购置补贴等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979人;主动介入“毒胶囊”事件及重大事故的调查,查处事故背后渎职侵权犯罪46件70人,其中包括去年8月攀枝花肖家湾煤矿爆炸案事故责任人15人。
为着力发挥职务犯罪预防职能,我省检察机关重点对天府新区、成都“北改”工程、成绵乐高铁等全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开展跟踪预防,并针对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环境污染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开展预防调查636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019件。
土地爷“重灾区”需下猛药
随着近年来房地产的急速升温,土地成为最核心的资源,围绕土地的任何一个节点,都可能衍生出隐秘的利益链条。全国各地多名“土地爷“的“前腐后继”,令人警醒。
早在2010年3月的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就发出过“国土资源系统已成为腐败易发、高发领域”的感慨。同年4月,《人民论坛》杂志做的一项调查显示,62%受调查者认为“国土局长”风险最高,位居官场十大高危岗位第一位。面对这样一个高位岗位,面对不断倒下的国土官员,“土地爷”们为何依旧前腐后继?在笔者看来,监督不到位,犯罪成本较低是根源。
“这些案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就是权利和资本的结合,给国家带来的损失更大,社会影响更坏。”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吴海红副教授分析,由于一些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在一两个人手中,导致“一个人说了算”的情况时有发生。
华东政法大学游伟教授认为,手握实权的强势部门之所以职务犯罪案件易发,就是由于权力过于集中,“机会多、成本低”。如果能改变权力的设置和运行模式,让权力分散且相互制约,重大事项由集体决定,才能真正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重病需猛药,面对这样一个腐败“重灾区”更需要猛药来医。一方面要加大监督监管力度,特别是对涉及征地拆迁管理领域、国土资源规划、审批,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等重点环节要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那些握有审批权的领导干部的职权运作要透明,接受纪委、上级主管部门、媒体和公众的全程监督,并建立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对发现的不好苗头及时处理。另一方面是要提高犯罪成本,一个贪污受贿几百万的贪官,按照现行法律,很难被处以极刑,他们只需承受十几年甚至短短几年的牢狱之苦,出来之后照样生活无忧,而如果不“东窗事发”,一次腐败就足可以让他们一辈子都能逍遥自在地生活。面对诱惑,铤而走险的人自然是“络绎不绝”,因此加大对腐败犯罪的惩罚力度刻不容缓,要断了那些准备铤而走险的人的念想。
“对国土系统的腐败现象,要改变以往按部就班、零敲碎打的做法,而是要大喝一声、猛拍一掌,坚决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最后引用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的话以此希望“土地爷”们的“重病”能在猛药下康复。(宗禾)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2年至2012年4月,谭博荣在担任平昌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局长和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共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271万余元、美元1万元。
开发商礼敬有加的“土地爷”
谭博荣担任平昌县国土局长的时候,工程招标、拆迁补偿、工程施工、款项拨付和验收等环节,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房地产开发商对这位“土地爷”自然是礼敬有加。
2005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刚进入平昌县,想拉近与谭博荣的关系。该公司董事长朱某听说谭博荣要出国考察,送给他1万美元。谭博荣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在该公司遇到麻烦时,为其沟通协调,解决问题。2007年9月该公司竞得一宗土地使用权,但因一些原因土地不能交付,是谭博荣帮该公司解决了问题。事成之后,谭博荣又收下了朱某送的人民币30万元。
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某为了拿到平昌县国土局下属土地开发总公司拖欠的800余万元工程款,找到谭博荣帮忙,并送上人民币10万元。果然没过多久,该公司就拿到了工程款。
为了让国土局尽快对一宗土地进行成本核算,及时进行拍卖,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某送给谭博荣6万元。谭博荣爽快地答应下来,并很快就办好了这些事情。
权力很大,弹性也很大
谭博荣手上的权力很大,弹性也很大,房地产企业想多分上一杯羹,都会来找谭博荣争取些操作空间。因为他们知道,只要这位“土地爷”得了好处费,答应考虑一下,事情就好办多了。
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一个项目时,该项目靠山的几百平方米坡地发生了垮塌。董事长韩某发现,如果在竣工验收时能够不通过拍卖将该垮塌坡地划入项目开发,将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于是,他托人送给谭博荣20万元。谭博荣将装现金的袋子收起来,对来人说这个事“可以考虑”。当然,不久事情就办妥了。
如果请托人表示事后有感谢,谭博荣还会主动提出对请托人有利的方案,帮助操作。2008年,平昌县政府决定修建一个广场,需要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部分用地进行置换,变换后的土地商业面积会减少。听说县委、政府要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开会协商解决此事,该公司的肖某向谭博荣请求“帮忙说句话”,并明确表示以后会感谢他。在会上,谭博荣提出了对该公司有利的解决方案。事后,肖某送上了10万元。
如果“好处”足够大,谭博荣甚至会不遗余力地帮开发商。2007年7月,戚某送给谭博荣30万元,请谭博荣帮忙跑省国土厅的审批手续。收下钱后,谭博荣亲自出马,为戚某四处奔走疏通关系,拿到了将该项目由省财政投资改为投资人自主投资的批文。在投资人既没有足额缴纳保证金,也没有按协议将投资款打入财政账户的情况下,谭博荣就让国土局将工程款直接拨付给了戚某。因为戚某资金不足,谭博荣甚至同意以该县国土局的名义给戚某担保借款。
2008年下半年,戚某又送给谭博荣50万元,请谭博荣帮忙尽快通过项目验收。项目初验时,在没有完全达标的情况下,谭博荣就上报省国土厅申请验收,催促省国土厅耕保处和土地整理中心对该项目尽快验收。在省国土厅验收时,谭博荣又上下协调,让这个项目验收合格并颁证。事后,戚某非常感谢谭博荣,在谭博荣生日的时候,送上2万元作为生日礼物。
钱权交易被温情脉脉的面纱笼罩
在谭博荣收受的贿赂之中,有一部分是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感谢已经得到的关照送给他的,有一部分是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在工程后续进程中能够继续得到关照送给他的,还有一部分人给他送钱是长线投资,希望他在步步高升之后能给自己更有力的关照。
既得利益与期待利益并存,钱权交易被温情脉脉的面纱笼罩。在行贿人的供述中,感谢照顾、通融之类的词出现频率很高。逢年过节,这些与谭博荣有利益关系的人就会到他的办公室或者家中探望,送上礼金。
为什么要主动给谭博荣送钱?向谭博荣行贿12万元的房地产开发商罗某提到,之所以送钱给谭博荣,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感谢他在项目中没有为难自己。其实很多时候,按照正常的程序,许多事情不需要谭博荣的关照也能进行,花钱只不过买个安心,确保他“不为难自己”罢了。
谭博荣手中的权力,让房地产开发商感到了威胁,于是向他送钱买平安,这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部分建筑商从招投标开始就向谭博荣行贿,到工程结束后,还以各种名目给他送钱,以期建立起良好的关系。谭博荣将手中的权力发挥得淋漓尽致,可惜没有用在为人民谋福利之上,而是为了一己私欲。
(作者单位: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我省去年1至11月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89人
去年1-11月,我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1501件206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189件1656人;渎职侵权犯罪312件413人,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89人,1名部级干部和3名厅级干部落马。这是记者从1月8日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获悉的。
去年前11个月,我省检察机关重点立案查办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招投标等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621件857人;立案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政府采购、医药购销等商业贿赂犯罪738人;立案查处行贿犯罪166人。为解决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立案查办征地拆迁、家电下乡、生猪养殖、农机购置补贴等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979人;主动介入“毒胶囊”事件及重大事故的调查,查处事故背后渎职侵权犯罪46件70人,其中包括去年8月攀枝花肖家湾煤矿爆炸案事故责任人15人。
为着力发挥职务犯罪预防职能,我省检察机关重点对天府新区、成都“北改”工程、成绵乐高铁等全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开展跟踪预防,并针对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环境污染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开展预防调查636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019件。
土地爷“重灾区”需下猛药
随着近年来房地产的急速升温,土地成为最核心的资源,围绕土地的任何一个节点,都可能衍生出隐秘的利益链条。全国各地多名“土地爷“的“前腐后继”,令人警醒。
早在2010年3月的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就发出过“国土资源系统已成为腐败易发、高发领域”的感慨。同年4月,《人民论坛》杂志做的一项调查显示,62%受调查者认为“国土局长”风险最高,位居官场十大高危岗位第一位。面对这样一个高位岗位,面对不断倒下的国土官员,“土地爷”们为何依旧前腐后继?在笔者看来,监督不到位,犯罪成本较低是根源。
“这些案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就是权利和资本的结合,给国家带来的损失更大,社会影响更坏。”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吴海红副教授分析,由于一些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在一两个人手中,导致“一个人说了算”的情况时有发生。
华东政法大学游伟教授认为,手握实权的强势部门之所以职务犯罪案件易发,就是由于权力过于集中,“机会多、成本低”。如果能改变权力的设置和运行模式,让权力分散且相互制约,重大事项由集体决定,才能真正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重病需猛药,面对这样一个腐败“重灾区”更需要猛药来医。一方面要加大监督监管力度,特别是对涉及征地拆迁管理领域、国土资源规划、审批,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等重点环节要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那些握有审批权的领导干部的职权运作要透明,接受纪委、上级主管部门、媒体和公众的全程监督,并建立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对发现的不好苗头及时处理。另一方面是要提高犯罪成本,一个贪污受贿几百万的贪官,按照现行法律,很难被处以极刑,他们只需承受十几年甚至短短几年的牢狱之苦,出来之后照样生活无忧,而如果不“东窗事发”,一次腐败就足可以让他们一辈子都能逍遥自在地生活。面对诱惑,铤而走险的人自然是“络绎不绝”,因此加大对腐败犯罪的惩罚力度刻不容缓,要断了那些准备铤而走险的人的念想。
“对国土系统的腐败现象,要改变以往按部就班、零敲碎打的做法,而是要大喝一声、猛拍一掌,坚决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最后引用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的话以此希望“土地爷”们的“重病”能在猛药下康复。(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