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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2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蒋海新与被告荷兰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是上海法院受理的首例不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以下简称 WIPO 仲裁与调解中心)域名裁决的案件。本案争议的一方为外国企业,争议域名是后缀为.com 的国际域名,争议域名的注册管理机构为互联网络名称和数码分配公司(以下简称 ICANN)。本案已经过行政程序,由 WIPO 仲裁与调解中心作出处理。该案从程序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