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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经信消[2016]117号 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各市散装水泥主管部门、散装水泥办公室:为适应我省预拌砂浆产业发展要求,根据近期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我们对2010年10月印发的《山东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实施细则》(鲁经信消字[2010]532号)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山东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