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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意见》,要求2014年,重庆20个改革试点区(县)公立医院药占比控制在40%(中医院低于43%)以内;2017年,公立医院的药占比要低于38%(中医院低于41%),门急诊人次、出院者平均收费水平增幅不高于全国同级同类医院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