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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8月18日发布通知称.将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从2008年1月1日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其中微利项目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不含东部7省市)。同时,放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