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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物权法》在物业管理行业掀起轩然大波后,《劳动合同法》于08年1月1日的正式实施又为这个行业带来一个新的挑战。《劳动合同法》与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一起构成我国劳动合同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而物业管理行业正是主要以人力资源获取劳动报酬的服务类劳动密集型企业,两者的直接碰撞势必会导致物业行业面临新的问题。笔者尝试借物业行业收益状况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作简单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