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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学艺术必然会具有它的社会作用,如果不承认这一点,就是一种违背客观事实的谬误的见解,然而在具体的探讨文学艺术的社会作用时,历来又有着两种不同的看法:或者是比较准确的说明文学艺术自身所能够产生的社会作用,或者是极端夸大文学艺术自身实际上并不能够产生的社会作用。对于文学艺术社会作用这些不同的见解,势必会极大的影响到美学理论和文学艺术创作的不同倾向,因而是美学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本文试图分析鲁迅对于文学艺术社会作用见解的演变与发展,提出一些在这方面可供参考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