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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许多城市目前对如何从城市整体角度构建海绵城市建设体系,保障海绵城市建设的长效推进依旧存在困惑。本文以武汉市(首批国家海绵试点城市之一)为例,从全市海绵城市建设体系构建角度,研究和总结了管理、政策、建设、技术、投融资五大体系构建途径,以期为其他城市提供参考。
【关键词】海绵城市;管理;政策;建设;技术;投融资
【中图分类号】TU992
【文献标识码】B
目前,第一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已经进入尾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文)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需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需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而目前,从城市整体角度构建海绵城市建设模式,总结海绵城市建设经验的文章较少,许多非试点城市对如何长效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依旧存在困惑[1-3]。因此,笔者希望通过研究和总结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模式,为其他城市提供参考。
1、新旧城并举—武汉市海绵试点区概况
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包括青山试点区和汉阳四新试点区,总面积38.5平方公里。其中,青山试点区面积约23平方公里,力求突出旧城海绵改造示范;汉阳四新试点区面积约15.5平方公里,力争打造新城区海绵城市建设集中展示区。试点期间,建设完成港渠类重大水系项目和小区、公建、公园、绿地、市政道路类项目共288项。
2、五大體系构建—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模式
武汉市在海绵试点期间研究和初步构建了管理、政策、建设、技术、投融资五大体系,为全市长效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保障。
2.1管理体系
2.1.1联席会议制度
试点启动之初,武汉市成立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由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同时,市政府通过管理体制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分解为具体工作内容与工作流程,市直主管部门和区政府按照工作职责和属地责任承担具体建设和管理工作。
2.1.2成立专职机构
为持续推动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武汉市在市城乡建设部门下成立了专职机构(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设办公室和管理站),各区人民政府作为本辖区海绵城市建设责任主体,也分别要求成立专职机构。
2.2政策体系
2.2.1专项规划
武汉市在试点工作启动之初即编制了全市域的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专项规划通过对现状本底条件评估,识别了现状水环境、水安全、水生态、水资源等涉水问题;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制定了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构建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构建了全市域的海绵空间格局,划定了海绵蓝线系统和绿线系统,明确了分区管控要求与建设指引,并对近期建设任务进行了统筹。
2.2.2 纲领文件
试点期间,武汉市首先印发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作为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管理办法在总则部分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工作责任主体与职责分工、管理体制等内容;在规划和建设部分确定了海绵城市规划编制、技术标准体系制定、规划建设管控、海绵设施管理维护等规-建-管全流程的工作要求;在支持和保障部分明确了在专项资金、社会资本引入以及投融资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政策保障措施;最后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法律责任。
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武汉市随后出台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至2020年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思路,起到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的作用。
2.2.3管控制度
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制度实现了土地审批、方案审查、建设管理等全流程的管控。规划土地审批阶段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土地供应阶段各审批环节,并通过行政法规、办法以及规章等形式进行强制落实。方案审查阶段,主管部门采用抽查方式对工程项目规划要求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建设管理阶段主要包括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移交与运维3个环节,施工图审查主要针对设计方案中的具体工程指标是否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进行技术核查;竣工验收的核心任务是工程建设质量检查与规划条件核实;移交与运维一方面通过行政强制手段,明确工程设施接收单位和运维管理职责,避免海绵设施无人维护,另一方面可动员社会资本进入海绵城市运维市场,发展多种模式的海绵城市运维长效机制。
2.3建设体系
2.3.1系统方案
武汉市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思路,通过对渍水内涝及水环境问题的定量分析,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提出了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方案。各区随后也分别编制了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方案,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和年度滚动计划。
内涝防治方面,结合武汉地区湖泊水域分布特征,重点构建了以湖泊调蓄和泵站抽排为主的蓄排平衡格局体系,并通过分析计算确定最优化的管网与河渠建设方案,打通大小排水系统的衔接;源头设施作为有效补充,形成相互连通的源头减排系统。
污染控制与水环境治理方面,以点源和面源污染物定量分析为基础,做好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长制久清的系统构建。其中,青山试点区以截污和混错接改造工作为主;汉阳四新试点区主要通过加强径流总量控制提高面源污染控制水平。在此基础上,两试点区同步开展了生态岸线建设,配合大东湖生态水网、汉阳六湖连通等水系工程,构建了系统化的活水保质与长制久清策略。
2.3.2绩效考核
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考核主要包括主管部门绩效考核和建设项目考核,市(区)政府、市直主管部门制定绩效管理目标,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城建重点项目第三方考核和绩效考核等日常工作管理体系,落实绩效考核结果奖惩机制,促使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成为市直部门和区政府的自觉行为。 2.4技术体系
2.4.1技术标准
为有效指导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海绵城市建设,武汉市结合本地水文、气候等特点,研究和印发了涵盖规划、建设全流程的系列技术标准,初步形成了适合华中丰水地区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标准体系。
2.4.2产业联盟
海绵城市建设的长效发展需要充足的技术和产业力量支撑。武汉市通过构建海绵城市产业联盟,汇聚了武汉市海绵城市相关的主要科研、设计、施工、产品研发等团队,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有效总结已有成果,加快了将科研成果应用于实际工程的速度,为武汉市海绵城市坚持提供技术支持。
2.5投融资体系
2.5.1资金管理
为规范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武汉市出台了试点建设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中央、市级、区级财政资金补助范围、补助方式和管理办法;各试点区出台了非政府投资类项目的补助办法,各相关平台单位出台了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形成了完善的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体系。
2.5.2 PPP模式
PPP项目包宜重点选择投资规模较大、具有一定专业性且便于独立运营或与其他已建项目共同运营的项目,这类项目具备盘活现有优良存量资产的综合开发条件,通过实行规模化经营能够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实现政府资本和社会资本有机合作,提高投资效益和公共服务质量效率[4,5]。
武汉市青山试点区涉水问题严重,居民对海绵城市改造意愿强烈。为探索长效的海绵城市旧城改造模式,确保海绵城市建设、运维、管理久久为功,武汉市探索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基于对排水分区、用地条件、绩效考核、建设运营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武汉市通过整体打包的方式,打造了以汇水分区为单位的PPP项目包,并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财政付费。
结语:
海绵城市建设的长效推进,需要完善的管理、政策、建设、技术、投融资体系支撑。
(1)管理体系构建方面,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成立市、区专职机构。
(2)政策体系构建方面,应通过专项规划、纲领文件进行总体统筹,并通过政策法规实现土地审批、方案审查、建设管理全流程的海绵城市管控。
(3)建设体系构建方面,应结合涉水问题和海绵城市建设目标,采用系统思维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并将建设任务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4)技术体系构建方面,應结合本地水文、气候等特点,研究制定内容涵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系列技术标准;并培育技术力量,发展产业联盟,提供长效支撑。
(5)投融资体系构建方面,宜制定市、区、平台多层级的资金管理和补助办法,为财政资金的规范化使用与管理提供保障;海绵城市PPP项目宜以汇水分区为单位整体打包,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财政付费。
参考文献:
[1]车伍,赵杨,等.海绵城市建设热潮下的冷思考[J].南方建筑,2015(04):40-41.
[2]章林伟.海绵城市建设概论[J].给水排水,2015,41(6):1-7.
[3]吴丹洁,詹圣泽,李友华,等.中国特色海绵城市的新兴趋势与实践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6(1):80-97.
[4]张毅,李俊奇,王文亮,等.海绵城市建设的几大困惑与对策分析[J].中国给水排水,2016,32(12),7-11.
[5]周正祥,张秀芳,张平,等.新常态下PPP模式应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软科学,2015(9),82-95.
作者简介:
徐文刚,男,1989年1月,汉族,湖北宜昌,2011年本科毕业于湖北大学 环境工程专业,2017年硕士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 环境工程专业,现就职于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给排水工程设计工作,主要设计和研究方向为城市道路给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等。
通讯作者:马达。
【关键词】海绵城市;管理;政策;建设;技术;投融资
【中图分类号】TU992
【文献标识码】B
目前,第一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已经进入尾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文)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需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需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而目前,从城市整体角度构建海绵城市建设模式,总结海绵城市建设经验的文章较少,许多非试点城市对如何长效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依旧存在困惑[1-3]。因此,笔者希望通过研究和总结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模式,为其他城市提供参考。
1、新旧城并举—武汉市海绵试点区概况
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包括青山试点区和汉阳四新试点区,总面积38.5平方公里。其中,青山试点区面积约23平方公里,力求突出旧城海绵改造示范;汉阳四新试点区面积约15.5平方公里,力争打造新城区海绵城市建设集中展示区。试点期间,建设完成港渠类重大水系项目和小区、公建、公园、绿地、市政道路类项目共288项。
2、五大體系构建—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模式
武汉市在海绵试点期间研究和初步构建了管理、政策、建设、技术、投融资五大体系,为全市长效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保障。
2.1管理体系
2.1.1联席会议制度
试点启动之初,武汉市成立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由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同时,市政府通过管理体制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分解为具体工作内容与工作流程,市直主管部门和区政府按照工作职责和属地责任承担具体建设和管理工作。
2.1.2成立专职机构
为持续推动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武汉市在市城乡建设部门下成立了专职机构(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设办公室和管理站),各区人民政府作为本辖区海绵城市建设责任主体,也分别要求成立专职机构。
2.2政策体系
2.2.1专项规划
武汉市在试点工作启动之初即编制了全市域的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专项规划通过对现状本底条件评估,识别了现状水环境、水安全、水生态、水资源等涉水问题;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制定了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构建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构建了全市域的海绵空间格局,划定了海绵蓝线系统和绿线系统,明确了分区管控要求与建设指引,并对近期建设任务进行了统筹。
2.2.2 纲领文件
试点期间,武汉市首先印发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作为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管理办法在总则部分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工作责任主体与职责分工、管理体制等内容;在规划和建设部分确定了海绵城市规划编制、技术标准体系制定、规划建设管控、海绵设施管理维护等规-建-管全流程的工作要求;在支持和保障部分明确了在专项资金、社会资本引入以及投融资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政策保障措施;最后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法律责任。
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武汉市随后出台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至2020年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思路,起到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的作用。
2.2.3管控制度
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制度实现了土地审批、方案审查、建设管理等全流程的管控。规划土地审批阶段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土地供应阶段各审批环节,并通过行政法规、办法以及规章等形式进行强制落实。方案审查阶段,主管部门采用抽查方式对工程项目规划要求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建设管理阶段主要包括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移交与运维3个环节,施工图审查主要针对设计方案中的具体工程指标是否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进行技术核查;竣工验收的核心任务是工程建设质量检查与规划条件核实;移交与运维一方面通过行政强制手段,明确工程设施接收单位和运维管理职责,避免海绵设施无人维护,另一方面可动员社会资本进入海绵城市运维市场,发展多种模式的海绵城市运维长效机制。
2.3建设体系
2.3.1系统方案
武汉市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思路,通过对渍水内涝及水环境问题的定量分析,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提出了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方案。各区随后也分别编制了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方案,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和年度滚动计划。
内涝防治方面,结合武汉地区湖泊水域分布特征,重点构建了以湖泊调蓄和泵站抽排为主的蓄排平衡格局体系,并通过分析计算确定最优化的管网与河渠建设方案,打通大小排水系统的衔接;源头设施作为有效补充,形成相互连通的源头减排系统。
污染控制与水环境治理方面,以点源和面源污染物定量分析为基础,做好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长制久清的系统构建。其中,青山试点区以截污和混错接改造工作为主;汉阳四新试点区主要通过加强径流总量控制提高面源污染控制水平。在此基础上,两试点区同步开展了生态岸线建设,配合大东湖生态水网、汉阳六湖连通等水系工程,构建了系统化的活水保质与长制久清策略。
2.3.2绩效考核
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考核主要包括主管部门绩效考核和建设项目考核,市(区)政府、市直主管部门制定绩效管理目标,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城建重点项目第三方考核和绩效考核等日常工作管理体系,落实绩效考核结果奖惩机制,促使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成为市直部门和区政府的自觉行为。 2.4技术体系
2.4.1技术标准
为有效指导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海绵城市建设,武汉市结合本地水文、气候等特点,研究和印发了涵盖规划、建设全流程的系列技术标准,初步形成了适合华中丰水地区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标准体系。
2.4.2产业联盟
海绵城市建设的长效发展需要充足的技术和产业力量支撑。武汉市通过构建海绵城市产业联盟,汇聚了武汉市海绵城市相关的主要科研、设计、施工、产品研发等团队,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有效总结已有成果,加快了将科研成果应用于实际工程的速度,为武汉市海绵城市坚持提供技术支持。
2.5投融资体系
2.5.1资金管理
为规范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武汉市出台了试点建设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中央、市级、区级财政资金补助范围、补助方式和管理办法;各试点区出台了非政府投资类项目的补助办法,各相关平台单位出台了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形成了完善的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体系。
2.5.2 PPP模式
PPP项目包宜重点选择投资规模较大、具有一定专业性且便于独立运营或与其他已建项目共同运营的项目,这类项目具备盘活现有优良存量资产的综合开发条件,通过实行规模化经营能够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实现政府资本和社会资本有机合作,提高投资效益和公共服务质量效率[4,5]。
武汉市青山试点区涉水问题严重,居民对海绵城市改造意愿强烈。为探索长效的海绵城市旧城改造模式,确保海绵城市建设、运维、管理久久为功,武汉市探索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基于对排水分区、用地条件、绩效考核、建设运营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武汉市通过整体打包的方式,打造了以汇水分区为单位的PPP项目包,并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财政付费。
结语:
海绵城市建设的长效推进,需要完善的管理、政策、建设、技术、投融资体系支撑。
(1)管理体系构建方面,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成立市、区专职机构。
(2)政策体系构建方面,应通过专项规划、纲领文件进行总体统筹,并通过政策法规实现土地审批、方案审查、建设管理全流程的海绵城市管控。
(3)建设体系构建方面,应结合涉水问题和海绵城市建设目标,采用系统思维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并将建设任务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4)技术体系构建方面,應结合本地水文、气候等特点,研究制定内容涵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系列技术标准;并培育技术力量,发展产业联盟,提供长效支撑。
(5)投融资体系构建方面,宜制定市、区、平台多层级的资金管理和补助办法,为财政资金的规范化使用与管理提供保障;海绵城市PPP项目宜以汇水分区为单位整体打包,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财政付费。
参考文献:
[1]车伍,赵杨,等.海绵城市建设热潮下的冷思考[J].南方建筑,2015(04):40-41.
[2]章林伟.海绵城市建设概论[J].给水排水,2015,41(6):1-7.
[3]吴丹洁,詹圣泽,李友华,等.中国特色海绵城市的新兴趋势与实践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6(1):80-97.
[4]张毅,李俊奇,王文亮,等.海绵城市建设的几大困惑与对策分析[J].中国给水排水,2016,32(12),7-11.
[5]周正祥,张秀芳,张平,等.新常态下PPP模式应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软科学,2015(9),82-95.
作者简介:
徐文刚,男,1989年1月,汉族,湖北宜昌,2011年本科毕业于湖北大学 环境工程专业,2017年硕士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 环境工程专业,现就职于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给排水工程设计工作,主要设计和研究方向为城市道路给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等。
通讯作者:马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