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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过程中,在为各行各业提供机遇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发展问题。现阶段,基于目前我国现行的金融体制下,无论是立法还是监管,都存在一些问题,从而增加了互联网金融安全风险。本文主要从强化金融监管立法、健全和完善金融监管机构等方面探讨了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路径,以期为相关行业人员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路径
互联网金融是指立足于互联网信息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网络流通的一种交易模式。其显著特征为点对点形式直接交易、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起着基础性等。此种金融服务模式的运用,不仅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还可以带动社会经济的不断前进。但是在模式运行过程中,依然存在风险问题需要额待解决。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对其引起高度重视,针对不同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预防和规避。
一、强化金融监管立法
在信息化时代,由于互联网具有开放性和自由性特征,如果不加以监管,就会增加互联网金融风险。目前,美国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问题,加强了对互联网金融的立法监管力度。在承认众筹方式作为直接融资方式之后,专门针对众筹平台监管不到位或者监管力度不足问题,制定了系统化、科学化的规章制度。因此,我国需要积极引入国外发达国家(比如美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并结合我国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从而起到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作用。比如针对我国的众筹融资平台存在的风险,应着重加强对投资人权益的保护与重视,并针对业务风险,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在法律法规中,应明确规定P2P交易程序、及时披露信贷条款,针对信贷歧视、不公平交易、欺骗性条款等問题,应在法规中明确规定处理办法,进而从真正意义上保障交易行为的安全性,避免消费者个人权益受到伤害。此外,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立法,从而为互联网金融交易提供法律保障,并实现提高金融交易行为的规范化,促使金融行业向科学化、法制化、信息化方向发展。[1]
二、健全和完善金融监管机构
目前,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以及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国外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比如,美国建立的两极多头监管体制。这一体制的建立与实施,可以站在联邦与州的两个角度,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在联邦层面上,联邦存贷款公司可以结合客户实际需求,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存款延伸保险方案和存款延伸保险机制,进而实现对沉淀资金的全面化监管。对各个州的不同监管部门而言,可以依照本州的法律,结合本州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金融风险采取不同的联邦监管措施。我国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过程中,也可以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互联网监管机构的设计方式。为实现对资金流转的监控,我国应结合金融市场发展实况,健全和完善金融监管机构,从而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2]监管机构还需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交易行为的监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措施,避免金融犯罪行为的发生。以上举措的实施,不仅可以促使互联网金融交易活动的顺利、有序开展,还可以带动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良性运转。
三、增强用户和企业的安全意识
为进一步确保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落实到位,除了国家和政府加强金融市场监管之外,还需要广大企业与用户增强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为降低金融风险创设良好的内部环境。同时,国家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企业和个人用户积极参与其中,并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实现强化自身的自律行为。通过消费者自身的努力以及金融企业构建完善体系的沟通机制,不仅可以确保行业标准的科学性,还可以提高金融交易行为的规范性。现阶段,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发展模式,在促使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方面占据重要地位。因此,作为直接的使用者和受益人,需要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并及时发现交易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交易活动的顺利展开。尤其是企业,需要加强对用户安全意识的培养。在此过程中,国家和政府应充分发挥引导和宣传作用,进而使广大用户认识到提高自身安全意识、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的重要性。并能够加强对互联网金融规则的学习,全面掌握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规避防范,进而为构建安全高效的交易平台创设良好的环境。
四、结语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也会不断出现一些新的问题。这时,我国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吸收国外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健全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管理机制,并引导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树立责任意识,并不断增强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从而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促使互联网金融交易活动的顺利开展。最终为促使我国金融服务行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石。
(作者单位: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
参考文献
[1]陈成.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及其发展路径的几点思考[J].时代金融,2015,(32):15-16.
[2]曹梓煜.信息环境下的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路径[J].经贸实践,2016,(14):86.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路径
互联网金融是指立足于互联网信息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网络流通的一种交易模式。其显著特征为点对点形式直接交易、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平台起着基础性等。此种金融服务模式的运用,不仅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还可以带动社会经济的不断前进。但是在模式运行过程中,依然存在风险问题需要额待解决。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对其引起高度重视,针对不同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预防和规避。
一、强化金融监管立法
在信息化时代,由于互联网具有开放性和自由性特征,如果不加以监管,就会增加互联网金融风险。目前,美国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问题,加强了对互联网金融的立法监管力度。在承认众筹方式作为直接融资方式之后,专门针对众筹平台监管不到位或者监管力度不足问题,制定了系统化、科学化的规章制度。因此,我国需要积极引入国外发达国家(比如美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并结合我国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从而起到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作用。比如针对我国的众筹融资平台存在的风险,应着重加强对投资人权益的保护与重视,并针对业务风险,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在法律法规中,应明确规定P2P交易程序、及时披露信贷条款,针对信贷歧视、不公平交易、欺骗性条款等問题,应在法规中明确规定处理办法,进而从真正意义上保障交易行为的安全性,避免消费者个人权益受到伤害。此外,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立法,从而为互联网金融交易提供法律保障,并实现提高金融交易行为的规范化,促使金融行业向科学化、法制化、信息化方向发展。[1]
二、健全和完善金融监管机构
目前,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以及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国外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比如,美国建立的两极多头监管体制。这一体制的建立与实施,可以站在联邦与州的两个角度,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在联邦层面上,联邦存贷款公司可以结合客户实际需求,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存款延伸保险方案和存款延伸保险机制,进而实现对沉淀资金的全面化监管。对各个州的不同监管部门而言,可以依照本州的法律,结合本州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金融风险采取不同的联邦监管措施。我国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过程中,也可以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互联网监管机构的设计方式。为实现对资金流转的监控,我国应结合金融市场发展实况,健全和完善金融监管机构,从而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2]监管机构还需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交易行为的监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措施,避免金融犯罪行为的发生。以上举措的实施,不仅可以促使互联网金融交易活动的顺利、有序开展,还可以带动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良性运转。
三、增强用户和企业的安全意识
为进一步确保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落实到位,除了国家和政府加强金融市场监管之外,还需要广大企业与用户增强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为降低金融风险创设良好的内部环境。同时,国家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企业和个人用户积极参与其中,并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实现强化自身的自律行为。通过消费者自身的努力以及金融企业构建完善体系的沟通机制,不仅可以确保行业标准的科学性,还可以提高金融交易行为的规范性。现阶段,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发展模式,在促使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方面占据重要地位。因此,作为直接的使用者和受益人,需要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并及时发现交易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交易活动的顺利展开。尤其是企业,需要加强对用户安全意识的培养。在此过程中,国家和政府应充分发挥引导和宣传作用,进而使广大用户认识到提高自身安全意识、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的重要性。并能够加强对互联网金融规则的学习,全面掌握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规避防范,进而为构建安全高效的交易平台创设良好的环境。
四、结语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也会不断出现一些新的问题。这时,我国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吸收国外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健全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管理机制,并引导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树立责任意识,并不断增强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从而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促使互联网金融交易活动的顺利开展。最终为促使我国金融服务行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石。
(作者单位: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
参考文献
[1]陈成.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及其发展路径的几点思考[J].时代金融,2015,(32):15-16.
[2]曹梓煜.信息环境下的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路径[J].经贸实践,2016,(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