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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蜂管理办法》宣传贯彻以来,蜂农纷纷来电来函,要求取得红本“养蜂证”。对认真搞好养蜂证的发放,如何把证发下、用好,成为维护养蜂者合法权益的公示牌、护身符。赣州市养蜂学会秘书长龚文广组织信丰、安远和瑞金、石城等县市的中蜂、意蜂饲养户、地市县乡畜牧兽医站相关人员100余人进行征求意见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