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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托业自1979年恢复以来,其发展便与整顿如影随形。这期间,我国信托业经历了1982年、1985年和1988年的清理整顿,到1993斫,出于宏观经济调控和金融秩序规范的需要,对信托业又一次进行严格管理和整顿,并实行了银行业与信托业的分业经营和管理。1998年启动的这一轮整顿已经是近20年来的第五次,中国人民银行为此举确定的目标是:让信托业与银行业、信托业与证券业实行分业经营,回归本位,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投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