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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日在2009年07月20日《学习时报》载文《“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应率先公示财产》: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是反腐败的终端机制,它最根本的指向是促进公权力的规范化运行。目前,全世界已有97个国家和地区对“官员财产申报制”立法。我们应当吸收这一人类文明成果,并结合我国实际,尽快建立我们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我国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最大障碍,主要来自问题官员的抵触和反对。不赞成的论调主要有四点:“个人隐私论”、“害怕露富论”、“社会震荡论”和“条件不成熟论”。只要我们真正把反腐败提高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