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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2001年10月,深圳反腐保廉预防体系在北京通过中央纪委组织的专门论证。2002年1月16日,体系正式实施。共包括7个机制,分别是:合理配置权力、健全公共财政、完善用人机制、完善廉政法规、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教育防范、强化组织保障。有人形象地称之为'七大关卡防腐败'。深圳反腐保廉工作由此迈入一个新的阶段。这一体系实施一年来,究竟是如何破解反腐难题的?其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体现是什么?《深圳特区报》记者专程进行了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