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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4月1日的到来,我国基本药物监管也迈进了信息化的新时代。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应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按规定做好赋码、核注核销和企业自身预警处理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