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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金台路上,看着那渐晚的夕照。只希望时间再重来一次。熟能生巧,到时候。我可能就没有那么难过了了,真的。
昨天傍晚,我在同事家开会,她突然指着窗外,说天啊,今天的云好美。
我冲到阳台,看着几片硕大的云层被连在一起,深深浅浅,在夕阳的照耀下氤氲成奇特的红色,像是油画,又像是梦境,好不真切。我拿着手机,拼命地想要留住那一刹那的美景,突然就想到了“金台夕照”,莫名其妙地,认定这是我在北京见到的最美的晚霞。
我赶紧打开App,看瀛瀛此刻飞到了哪里,然后把照片发给了他——那时那刻,他正飞过北极圈上空,马上就要南下进入加拿大空域。这样美的景色,不管我多么遗憾,他终究是错过了。
我感到没来由地烦躁、低沉,什么事都不想做,只为了他们—那些我在意的人,没有机会看看那转瞬即逝的天空,看看那被晕染成红霞的几片云彩。
而更难过的是,我知道从今往后,无论云彩是美是丑,天空是蓝是灰,那个坐着飞机一路西行,即将在遥远的国度勇敢生活的人,都无法同我一起体味了。
我早知道他要走,早在去年冬天刚刚到来的时候,我就知道他可能会走。这大半年来,他在为了这次遥远的出征,做着一系列必要的准备。我看着他备战托福,看着他拿到offer,通过签证,订下机票,直到昨天早晨坐上飞机,一走了之。这些过程,我都站在一旁,眼睁睁地看着。每一个环节结束,都意味着他离那片大陆更近一些,离我和这座待了五年的城市更远一点,但我从来没有放在心上——我从来都不真的相信他会离开,会独自到世界的另一个角落去生活、學习、闯荡,从来没想象过分开的场景,没意识到自己会失落成这个模样。
可现实告诉我,我不过是心存侥幸而已。他终究,还是离开了。
前天晚上,我们聚在一起吃送别饭。我有预感,这或许是他远渡重洋前的最后一次团聚,但我还是没心没肺的,并没感受到多少遗憾。在地铁站,我们拥抱告别,他抱得很用力,我笑着跟他再见,转过头来就已泪流满面,只能一路不回头地往站内奔去。地铁难得空空荡荡,连带着我的心都空空荡荡的。我坐在那里,突然感到满心的酸涩,很苦很苦,让人无法承受。
上大一的时候,每次去北大找他蹭饭,他总会坐上一个多小时地铁,把我送回中国传媒大学。研一的时候,我一条微信,他又坐着漫长的地铁到通州找我一起涮火锅。看完《致青春》的四月夜晚,我们从大望路出发,沿着长安街一路东行,走过了无数个地铁站;某年盛夏的王府井,我受到变态的尾随,吓得边掐自己的大腿边催促他快点出地铁,赶快赶过来,幸好最崩溃的时候,他真的跑来了。
再多的事,都懒得再说,三天三夜也写不完。不,十天十夜也够呛。我们实在认识太久,实在感情太深,生气时让人大动肝火,平日里又一起创造了无数种悠闲自在的生活。从高三那个暑假开始,每个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游走小城的傍晚,都能在这一刻逼出人的一筐眼泪。我不想哭,真的,我忍着忍着,忍到家里,终于还是忍不住。
我想,以后再没有一个人,能够读懂我的所有情感,再也没有了。我们隔着千山万水,隔着12个小时的时差,隔着千差万别的生活,那个会骑着单车从西北四环跑到东五环找我的少年,他就这么离开了。离开北京,离开我的生活,不管我承不承认,不论我想不想,下次见面都遥遥无期,可能三两年,可能更久,但绝没有可能是明天。
我号啕大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看着他的电话,过了明天,这个号码就不能随时打通了,他会换成美国号码,都不是11位数,我也一定记不住的。我打过去,我们对着电话哭喊,他哭着说,从认识时起,就没有分开过。我说你这个混蛋,一走就是这么久,我真是烦死你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昏昏沉沉地睡着了。梦里他坐上了去北美的飞机,我吓得瞬间醒来,松了一口气,幸亏是梦啊。可是转念一想,他可不就是要走了吗?行李一定已经收拾好了,他要去读博士了,去世界最好的大学,五年。
我觉得以年为单位去计算时间长短,都是耍流氓,如果换成一千多个日子,似乎还好等一点,心里也觉得好过多了。
昨天早晨,我醒得很早,匆匆收拾了一下就跑去找同事开会。我已经努力地给自己找事情做了,可还是一直走神,看到App上他的航班由“催促登机”变成了“等待起飞”,那架小小的飞机逐渐离开北京,一路向北,即将跨越亚欧大陆的最北端,飞过北冰洋的上空,再由加拿大飞往美国,最终落在纽约。然后他要在那里转机,最终抵达北卡的小镇达勒姆。那或许是个比我们的故乡新乡市还要小的城镇。但也是他未来五年的归宿,是他的第三故乡。
我的心里空落落的,比失恋还要难过。失恋了,大不了再找一个;可是这跨越了整个太平洋和北美大陆的距离。却真真切切地将我们的生活隔离开来。离开的人因为新的环境和事务冲撞着,未必会觉得孤独;只有留下的人最可怜,除了难过,还是难过,我觉得我十天半个月都好不了。
唯一庆幸的是,如果能借此瘦下来,也算功德一件。但我觉得也悬。
这两天,北京的天气好得惊人。云很细碎,时时飘浮着,容易让人忘了时间。我奢侈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看着那美得惊人的云,心想,达勒姆的天气一定很好吧,等到冬天的时候,空气肯定比北京好太多。到那时,我就不会因为他错过了今天的晚霞而感到遗憾了。
瀛瀛曾经坐十号线时,用特别搞笑的语气说,哇,金台夕照这个站名,可有感觉了。
我站在金台路上,看着那渐晚的夕照,只希望时间再重来一次。熟能生巧,到时候,我可能就没有那么难过了,真的。
编辑/梁宇清
昨天傍晚,我在同事家开会,她突然指着窗外,说天啊,今天的云好美。
我冲到阳台,看着几片硕大的云层被连在一起,深深浅浅,在夕阳的照耀下氤氲成奇特的红色,像是油画,又像是梦境,好不真切。我拿着手机,拼命地想要留住那一刹那的美景,突然就想到了“金台夕照”,莫名其妙地,认定这是我在北京见到的最美的晚霞。
我赶紧打开App,看瀛瀛此刻飞到了哪里,然后把照片发给了他——那时那刻,他正飞过北极圈上空,马上就要南下进入加拿大空域。这样美的景色,不管我多么遗憾,他终究是错过了。
我感到没来由地烦躁、低沉,什么事都不想做,只为了他们—那些我在意的人,没有机会看看那转瞬即逝的天空,看看那被晕染成红霞的几片云彩。
而更难过的是,我知道从今往后,无论云彩是美是丑,天空是蓝是灰,那个坐着飞机一路西行,即将在遥远的国度勇敢生活的人,都无法同我一起体味了。
我早知道他要走,早在去年冬天刚刚到来的时候,我就知道他可能会走。这大半年来,他在为了这次遥远的出征,做着一系列必要的准备。我看着他备战托福,看着他拿到offer,通过签证,订下机票,直到昨天早晨坐上飞机,一走了之。这些过程,我都站在一旁,眼睁睁地看着。每一个环节结束,都意味着他离那片大陆更近一些,离我和这座待了五年的城市更远一点,但我从来没有放在心上——我从来都不真的相信他会离开,会独自到世界的另一个角落去生活、學习、闯荡,从来没想象过分开的场景,没意识到自己会失落成这个模样。
可现实告诉我,我不过是心存侥幸而已。他终究,还是离开了。
前天晚上,我们聚在一起吃送别饭。我有预感,这或许是他远渡重洋前的最后一次团聚,但我还是没心没肺的,并没感受到多少遗憾。在地铁站,我们拥抱告别,他抱得很用力,我笑着跟他再见,转过头来就已泪流满面,只能一路不回头地往站内奔去。地铁难得空空荡荡,连带着我的心都空空荡荡的。我坐在那里,突然感到满心的酸涩,很苦很苦,让人无法承受。
上大一的时候,每次去北大找他蹭饭,他总会坐上一个多小时地铁,把我送回中国传媒大学。研一的时候,我一条微信,他又坐着漫长的地铁到通州找我一起涮火锅。看完《致青春》的四月夜晚,我们从大望路出发,沿着长安街一路东行,走过了无数个地铁站;某年盛夏的王府井,我受到变态的尾随,吓得边掐自己的大腿边催促他快点出地铁,赶快赶过来,幸好最崩溃的时候,他真的跑来了。
再多的事,都懒得再说,三天三夜也写不完。不,十天十夜也够呛。我们实在认识太久,实在感情太深,生气时让人大动肝火,平日里又一起创造了无数种悠闲自在的生活。从高三那个暑假开始,每个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游走小城的傍晚,都能在这一刻逼出人的一筐眼泪。我不想哭,真的,我忍着忍着,忍到家里,终于还是忍不住。
我想,以后再没有一个人,能够读懂我的所有情感,再也没有了。我们隔着千山万水,隔着12个小时的时差,隔着千差万别的生活,那个会骑着单车从西北四环跑到东五环找我的少年,他就这么离开了。离开北京,离开我的生活,不管我承不承认,不论我想不想,下次见面都遥遥无期,可能三两年,可能更久,但绝没有可能是明天。
我号啕大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看着他的电话,过了明天,这个号码就不能随时打通了,他会换成美国号码,都不是11位数,我也一定记不住的。我打过去,我们对着电话哭喊,他哭着说,从认识时起,就没有分开过。我说你这个混蛋,一走就是这么久,我真是烦死你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昏昏沉沉地睡着了。梦里他坐上了去北美的飞机,我吓得瞬间醒来,松了一口气,幸亏是梦啊。可是转念一想,他可不就是要走了吗?行李一定已经收拾好了,他要去读博士了,去世界最好的大学,五年。
我觉得以年为单位去计算时间长短,都是耍流氓,如果换成一千多个日子,似乎还好等一点,心里也觉得好过多了。
昨天早晨,我醒得很早,匆匆收拾了一下就跑去找同事开会。我已经努力地给自己找事情做了,可还是一直走神,看到App上他的航班由“催促登机”变成了“等待起飞”,那架小小的飞机逐渐离开北京,一路向北,即将跨越亚欧大陆的最北端,飞过北冰洋的上空,再由加拿大飞往美国,最终落在纽约。然后他要在那里转机,最终抵达北卡的小镇达勒姆。那或许是个比我们的故乡新乡市还要小的城镇。但也是他未来五年的归宿,是他的第三故乡。
我的心里空落落的,比失恋还要难过。失恋了,大不了再找一个;可是这跨越了整个太平洋和北美大陆的距离。却真真切切地将我们的生活隔离开来。离开的人因为新的环境和事务冲撞着,未必会觉得孤独;只有留下的人最可怜,除了难过,还是难过,我觉得我十天半个月都好不了。
唯一庆幸的是,如果能借此瘦下来,也算功德一件。但我觉得也悬。
这两天,北京的天气好得惊人。云很细碎,时时飘浮着,容易让人忘了时间。我奢侈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看着那美得惊人的云,心想,达勒姆的天气一定很好吧,等到冬天的时候,空气肯定比北京好太多。到那时,我就不会因为他错过了今天的晚霞而感到遗憾了。
瀛瀛曾经坐十号线时,用特别搞笑的语气说,哇,金台夕照这个站名,可有感觉了。
我站在金台路上,看着那渐晚的夕照,只希望时间再重来一次。熟能生巧,到时候,我可能就没有那么难过了,真的。
编辑/梁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