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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教育=识字=识字量”,是许多人的共识,这种认识往往使认读成为孩子的负担。是否应该对幼儿进行文字教育呢?研究发现,3~8岁是儿童学习基本阅读能力的关键期。《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也明确指出:“培养幼儿对生活中常见的简单标记和文字的兴趣。”这说明对幼儿进行文字教育是有其必要性的,但同时也启示我们。不能简单地把认读归结为识字,而应重在锁定这些关键词:阅读能力、对应、情感动机和兴趣。这是开展文字教育活动的基本原则。那么,如何开展幼儿文字教育活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