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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主要探讨人类知识如何可能的问题。在这部划时代的著作中,康德常以“法”(“法官”“检察官”“法学家”“法律”“法庭”“审判”等)为中心,比喻自己论述中的理性等抽象概念。表述方式即思维方式,《纯粹理性批判》论述了什么固然重要,而探究作者为何以这种方式论述,在这种论述方式背后有怎样的缘由和因素,对理解康德及其哲学同样不无补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