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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56年开始,新方志编纂在党和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起来。国家层面制定了新方志的编纂规划,并根据编纂实践的发展及时调整工作进度;各地为推动新方志编纂选择了省志与市县志齐头并进、省志编纂带动市县志编纂,以及市县志编纂推动省志编纂3种不同的工作模式。在具体编纂过程中,各地普遍采取拟定修改志书纲目、搜集整理历史资料、志书分工编写,以及志稿修改审阅与出版等工作程序和环节。这一时期的新方志编纂实践,为以后修志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