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1980年秋,我校和市服装公司联办服装工艺职业班,学制三年,1983年我们根据沪普(83)5号文件精神,经上级批准,从80名首届职业班毕业生中,加试缝制工艺和美术,择优选留十六名学生,试办加学一年的中专班。这些学生毕业后发给中专文凭,享受中专毕业生同等待遇。这是我们对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一次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