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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rn我和老秦是40岁时再婚,再婚前双方各生育有一个子女,再婚时子女均已成年,之后没有生育.再婚时双方租住老秦单位的房子,基本没有存款.我们双方共同生活的30多年期间,老秦因有工资和养老金,收入较多,而我只是打些零工.我们省吃俭用,买有一套房子,攒下存款100万元,存于老秦的名下.上个月,老秦病故.之后,老秦的儿子小秦拿出他父亲的遗嘱,遗嘱主要内容是存款中的30万元给我养老,其余70万元由小秦继承.小秦要求按其父亲遗嘱拿走70万元存款.请问,老秦所立的这份遗嘱有效吗?rn读者:夏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