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婚姻的类别及危害

来源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omeonlinl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网络婚姻是指在网上组建的一种虚拟的、只存在于网上的、精神上的所谓“婚姻”。根据网络婚姻的社会功能,可将其分为角色认知型、求偶见习型、情感补偿型三种。网络婚姻有悖于传统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原则,使家庭观念产生变异、婚姻形式多样化、性关系更为随意,破坏现实夫妻感情,导致现实婚姻破裂,影响家庭的稳定。
  [关键词]网络婚姻;虚拟;公序良俗;危害
  网络婚姻是一种新生事物,现行法律对于这种虚拟婚姻存在着立法上的盲区和执法上的困惑。因此分析网络婚姻的类别及危害,无疑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网络婚姻的类别
  何谓网络婚姻,目前尚无法律界定。在人们的理解中网络婚姻通常有以下四种情况:第一种是网络取代传统的婚姻中介成为新型的婚姻媒介。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和网络的发展,网络给人们提供了很多交流平台,如MSN、OICQ、EMAIL等。人们通过这些网络平台在网络上聊天,互相认识,互相了解,继而从网上的交流转到现实生活中的见面、约会等,最终结为现实生活中的夫妻。这种以网络为媒介促成的网络婚姻在现实生活中已经非常普遍了;第二种是指有合法的现实婚姻基础,在网上举行婚礼,邀请亲朋好友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参加婚礼。这种意义的网络婚姻把互联网当成一种传播工具来使用,这是人们充分利用网络来方便现实生活;第三种是国家的婚姻登记机关,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婚姻登记。目前在我国,个别省的婚姻登记已经实行全省联网,但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婚姻登记很快就会全国联网了;第四种是在某些网站推出的虚拟社区中组成一个完全虚拟化的网络婚姻。
  笔者认为,网络婚姻是指在网上组建的一种虚拟的、只存在于网上的、精神上的所谓“婚姻”。网络婚姻的参与者,从其群体分类来看,大致可归为:已婚人群、未婚求偶人群、青少年人群。他们大多以婚恋和娱乐为目的,根据其社会功能,可将其分为三种类型。其一:角色认知型。这一类型以青少年为主,在情窦初开之际,怀着对异性朦胧的渴求,将现实的家庭生活演绎为以自我为中心的网络家庭。这一过程是青少年临摹现实、进行社会角色认知的过程。在临摹中,他们会以自我判断为基础,对自身家庭的缺陷加以修正,从而达到社会角色的认同化。其二:求偶见习型。这一类型以未婚(包括离异型)求偶人群为主,在有意无意之间,通过网络家庭达到对家庭生活的全面理解,如果两人的确情投意合,彼此满意,完全可以回归现实,组成现实家庭,这也是许多网恋者的梦想。其三:情感补偿型。这一类型以已婚人群为主。由于现实婚姻的不美满或婚姻本身的残缺性,许多人在现实婚姻之外,在网络之中另起炉灶,以弥补现实婚姻的缺憾。其中以一方花心与双方不和的人群居多。[1]
  二、网络婚姻的危害
  (一)网络婚姻对婚姻家庭伦理的影响
  1.有悖于传统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原则。网络时代的道德已从传统的封闭型转向了开放型,网络世界中的道德是一种多元化的道德,是各种道德的聚集地,这使得网婚者在处理网络婚姻的伦理道德问题时变得迷茫。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社会生活的基本结构形式,同时担负着多种社会功能。不论在何种社会形式下,人们都非常重视对婚姻家庭的保护和维系。因此,人们在对待婚姻家庭的态度上一定要严肃,决不能把婚姻大事当作“儿戏”,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而网络婚姻把现实的婚姻生活变成了一种游戏,在网上虚拟结婚、离婚都是“弹指一挥间”的事,毫无理性和责任感可言。马克思主义历来提倡婚姻的严肃性,反对在婚姻问题上的轻率态度和杯水主义思想。马克思说:“真正的国家,真正的婚姻,真正的友谊都是牢不可破的。”恩格斯也曾指出,婚姻“决定了两个人终生的肉体和精神的命运”,我国人民历来所赞美的“婚姻乃终身大事”、“白头偕老”都反映了社会对婚姻的要求。而网上这种对待婚姻生活的游戏态度很容易被带入现实的婚姻生活中来,对传统的家庭伦理形成冲击。
  虽然参加网络婚姻的人年龄不等,但在浩浩荡荡的网婚队伍里,大、中学生是其“主力军”,其次则是20—35岁的年轻网民,[2]网婚者已呈现出低龄化的特征。在网婚者的交谈中,往往也充斥着“性”语言和极具挑逗性的词语,这些都远远超出了一般游戏娱乐的范畴,有悖于我国传统伦理道德、公序良俗原则。
  网络婚姻承继了网络本身隐秘安全、不承担后果的特点,对于一些心理健康和承受能力较强的成年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缓解精神压力;而对于未成年的学生,网络婚姻的危害则很大。在孩子思想还不够成熟的阶段,自控自律能力弱,辨别事物好坏能力不足,他们在网络游戏里的道德防线、是非观念等多少会影响他们将来对人生和婚姻等问题的价值取向。对于缺乏一定控制力与认知力的人来说,易把虚拟的东西与现实混同,导致其行为方式、思维方式等混乱。久而久之,对他们的思想和观念会造成不良影响,也会对现实婚姻家庭伦理道德带来不好的影响。
  2.家庭观念产生变异。从对家庭观念的影响看,首先表现为人伦关系的淡出。传统家庭是一个全方位的立体人伦关系组合体,夫妻一体、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形成一个长幼有序的人伦准则。现代社会核心家庭的凸显,使已许多人伦关系渐渐地淡出。网络家庭的出现,使得这一趋势有增无减,加剧了骨肉亲情的疏离化。骨肉情深似乎不如网友的关怀,家庭人伦关系被边缘化。人伦关系的边缘化,将意味着现实家庭伦理的彻底消解,其次表现为家庭责任的衰退。长期的“网络家庭生活”,使得参与者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接受网络家庭的规则。网络家庭游戏增进了男女平等、夫妻平等等观念,但其最为突出的特征却是家庭责任的退化。网络家庭中的夫妻双方几乎无真实的权利与义务可言,一旦不悦,即可解除婚姻。视家庭如游戏,随结随离,完全不考虑其后果,这有可能使家庭这一社会和谐稳定的细胞裂变为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因素。这里我们不能不考虑到,如果青少年一族习惯和认同了网络家庭游戏,将是对现实家庭及其家庭观念的巨大冲击。
  (二)网络婚姻对现实婚姻的影响
  1.影响婚姻行为。首先,使婚姻形式多样化。网络婚姻一方面创造出一种新的婚姻形式,使不同婚姻取向的人可以自由地结合,另一方面也为另类婚姻关系创造了条件,诸如同性婚姻关系。在现实中这是法律不允许并为社会所歧视的,但网络却为它开辟了“合理”场所,满足了他们的需求。其次,使性关系更为随意。长期的“网络婚姻生活”,无话不谈的网络活动空间,乃至性生活的模拟,使双方可能失去应有的心理防线。一旦在现实中相遇,往往会突破现实的界限,进而发生肉体的交流。有随机调查表明,在12位被访问者中,有4人6起曾与网恋对象见面,其中,有2起是见面后感到失望,即“见光死”,另有3起见面后与对方发生了性关系,之后也减少了联系直至淡出,[3]这种情况下性关系发生率之高是可以预知的。这一情形使得现实性行为趋于随意。一方面,一些已婚者将其作为婚外性关系的桥梁,使得婚外性关系愈来愈多;另一方面,青少年的加入使得性行为的发生年龄趋于下降,这对于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来讲,对其心理与生理都是莫大的伤害。可以说,网婚对性观念的冲击,比改革开放初期西方“性自由”观念仅以理论的形态而出现所产生的影响,对我国社会所造成的冲击更大。   2.破坏现实夫妻感情。已婚者参与网络婚姻,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一种网络游戏,因为网络婚姻会伤害现实生活中配偶的感情。从某种意义上说,网络婚姻中具有同现实婚姻相似的情感。笔者认为这就是婚外恋在网络时代的一种新的形式,其与婚外恋除了没有见面等现实接触外,在感情的本质上没有太大区别。因为虽然这种虚拟的婚姻不是真实的,但双方当事人却是真实存在的,每天进行的都是真实的感情沟通;虽然家是虚拟的,但感情却是真实的。这种虚拟的婚姻已经对现实中的夫妻生活造成了伤害。婚姻以爱情为基础,而爱情具有排他性,因此不管他们是否在现实生活中有过交往,任何人都不愿意配偶同其他人分享这种原本应该只存在于夫妻之间的情感。
  3.导致现实婚姻破裂。网婚的感情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在生活中找着陆点,他们移居网下,导致一夜情或者变成露水夫妻,从而直接导致现实婚姻破裂。“第九城市”的“婚姻登记处”有一项调查问卷:是否要举办一次“夫妻”见面会,揭开虚拟婚姻的面纱,使网络生活更具真实?竟有60%以上的投票者表示赞成。网络上的成年人,不是小孩子“过家家”,谈不了几句就会涉及性爱,从精神出轨演变为一夜情。据《新周刊》中国情爱报告调查:在被问及“你跟什么样的人发生过一夜情”时,参与调查的6263人中,32. 22%的人承认是网友;另据一项名为“网络10大罪状”的网上民意调查公布的结果显示,网络外遇为网络十大罪状之首。[4]据天津市婚姻登记部门对2008年离婚人员的统计,因“网恋”、“网婚”等诱发的离婚人数呈增长的趋势,一些网民因为互联网引发夫妻间相互猜疑,从“网恋”、“网婚”甚至发展到现实中的婚外恋,已成为婚姻破裂的新诱因。[5]
  4.影响家庭的稳定。许多已婚的参与者因为迷恋网络情人,就不自觉地疏远了与现实生活中家庭成员的交流,从而造成了家庭成员情感的缺失和淡化,以致影响到家庭的稳定和婚姻的维系。许多网婚者因为现实夫妻感情不和,或者不满足于现实生活的平淡转而把对配偶的感情、对家庭的希望寄托于网络婚姻,进而对现实中的矛盾采取消极的逃避态度,这样不仅无助于现实婚姻问题的解决,反而由于网婚者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网络婚姻中去,对配偶缺乏必要的关心和体贴或者有意无意的怠慢、冷落,减少了对现实婚姻的付出及与配偶之间的交流,从而让配偶在心理上感受到冷落,也就是目前理论界比较关注的一大热点问题即“冷暴力”。所谓“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或冷落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一切家庭工作等隐性暴力行为。实际上,这种隐性暴力有时对双方的伤害比显性暴力更大,甚至会造成精神隐疾。
  综上,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婚姻已成为现实婚姻破裂的新诱因。因夫妻一方沉溺“网婚”而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家庭关系恶化的案件呈上升趋势。更有甚者,从网婚发展到现实中的重婚、同居,这不仅对现实婚姻家庭造成严重危害,而且违反我国现行法律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因此顺应时势的发展变化,探索一些具有前瞻性、务实性和可操作性的有效对策对网络婚姻进行规制当是立法者的理性选择。
  [参考文献]
  [1]网络家庭兴起的伦理基础及其社会影响[J].道德与文明,2007(5).
  [2]周海燕.网上结婚学生竟是主力[N/OL].2007年02月03日扬子晚报.http://www.sina.com.cn.
  [3]张雪梅.网络婚外恋状况初探[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5,(9).
  [4]吉梦喆.网婚在现实婚姻家庭中出现的原因及影响[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6).
  [5]金鑫.天津离婚人数上升.网络成为婚姻破裂新诱因[EB/OL].新华网,http://www.tj.xinhuanet.com.
  [作者简介]陈文敏(1970—),女,山东蓬莱人,蓬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三级律师,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本科,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其他文献
X光检查在法医学的应用范围是非常广泛的 ,不但可以发现内部的损伤或异常情况 ,而且可以分析骨折的成伤机理 ,更可以推断死者年龄进行个体识别。除此之外 ,特别是在对某些涉枪
电厂在我国的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保证电厂的持续稳定运行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和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倡导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倡导经济、社会、生
[摘 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是一篇决定中国命运的大文章,决定着国家和民族的命运,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思想和政治基础。  [关键词]五个坚持;十八大;检察工作  作为党领导下的检察机关,如何在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笔者认为有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内容。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
地质博物馆在开展藏品科学研究的同时,可以从事地层古生物学、矿物岩石学、宝石学和博物馆学的研究并取得累累硕果,特别是在早期脊椎动物学、昆虫学.地质博物馆管在教育性、
期刊
近年来,柳州市国税局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内控机制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行内控机制现代化建设,把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防控的各项制度及要求固化在软件中,对执法行为进行实时自动
摘 要 本文以国家级贫困县——奉节县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综述,剖析分解县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的意义,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推动优良营商环境的建设,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 全面深化改革 奉节县 营商环境  基金项目:重庆市委党校2018年度一般课题,编号:CQDX2018BZD-144。  作者简介:方同辉,重庆市奉节县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公共管理,基层治理。  中图分类号:D67
针对城市绿化环境如何智能化、高效率地维护和管理的问题,本文提出了一种基于CAN总线技术和嵌入式以太网通信技术,研制一个能很好利用现有通信条件,且易于扩展的城市绿化环境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不断提高,互联网的技术应用与各个领域.“互联网+”是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的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及其催生的
2017年7月19日,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会议强调,在东中西部选择部分城市或城市群建设国家级示范区,要聚焦创新体制
期刊
伴随着我国信息技术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对电力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在日趋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下,通过技术创新持续企业核心竞争优势是该主要的方式之一.而热控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