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择校问题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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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有教育专家保守测算,10年来我国教育乱收费总额已超过2000亿元,作为这一数字的注脚,民间近几年广为流传的一句话是:“教育收费猛于虎!”在各种教育乱收费中,择校费名列第一。
  家长们为了让子女能到心目中的理想学校上学,“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而那些理想学校的校长们,则是使尽浑身解数摆脱来自各方面的夹击、挤压。家长们抱怨,孩子上学太难了,交钱不算,还要费尽口舌;校长们诉苦,只能招收300名学生,你1000多名学生想进来,咋能容得下?
  2005年,中小学择校问题在中国达到顶峰。2006年9月,随着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择校问题从水面逐渐潜入水下,但这股暗流的力量并没有削减。
  其实,从1993年国家取消小学升初中考试开始,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问题便逐渐成为一个悬而未决的大问题。虽然国家有关部门曾经三令五申,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择校,不允许学校收取赞助费,并且要求把捐资助学同入学脱钩,但事实上择校生现象并没有得到遏制,却有愈演愈烈之势。
  最初,学校招收择校生收取赞助费还有些遮遮掩掩,时至今日,学校招收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已丝毫没有掩饰的成分,那些老牌“名校”都提早发起招生攻势。几年前,在一些大城市,学校要收你2万元择校费,很多人会觉得收费高得离谱了。到了2005年,如果2.4万元让孩子进了家长选择的“理想学校”,这可能是这些家长得到了特殊的关照,因为2.4万元已成了赞助费的下限,上限有可能是6.4万元、8.4万元、10.4万元……择校费一路飙升,家长们的择校热情丝毫不减。
  
  示范校与薄弱校的长久对峙
  
  择校大战,从表面上看,是家庭和社会教育观念、成才标准的问题使然,根子却在于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
  一直以来,我国的教育投资模式是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在这种模式下,教育开支取决于当地的财政实力和投入比例。从财政实力看,东西部、城乡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就连同一个城市的不同区县也有很大的不同。
  在许多地方,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本来就不足,而有限的投入又过于集中到重点学校、示范学校头上。久而久之,便形成了“马太效应”,导致城市里的“示范校现象”和县里的“县一中现象”——哪所学校办得好,得到的政府支持就越多,办学条件就越好,师资力量就越雄厚,也因此被越来越多的学生和家长所追捧和青睐。而普通学校却越办越弱,陷入生源、师资流失的窘境。
  目前,在全国各城市建设示范校的原则通常有3项:一是示范校主要在原有的市、区县重点中学的基础上建设,处在区县的中心地段;二是抓住大片危陋平房改造的机遇,兼并薄弱校,整合一般校,扩大规模;三是软硬件一起上,使整体办学水平得以提高。
  示范校的全称其实是示范性高中,其初中基本都改成了“公办民助”。因为这些示范校原来都是重点学校,教学质量、声誉都非常好,学生、家长自然趋之若鹜。考生考了高分,就有了一个进这所学校交钱的名额。如果分数不够,想上这样的学校,自然要交更多的钱。
  能上得起示范校的学生大致有五类:第一类是学习好的学生,他们在各种竞赛或好学校自己组织的考试中成绩优异,自然被好学校挑中了;第二类是特长生,比如英语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科技特长生等;第三类是家里有钱的,家长通过钱给孩子在好学校谋到了名额;第四类是“共建生”,不少大的单位都和一些二级以上学校有共建关系,这些单位职工的孩子无论学习好坏,都可以直接到“共建”校上学;第五类是“条子生”,这类学生最特殊,因为他们大部分是由区领导直接安排的。据一位在北京市某区教育管理部门工作多年的人士透露,每年区里会在几所好的学校预留些名额,专门留给“条子生”,这些“条子”通常来自一些对区里的建设和发展很有影响的部门,比如工商、税务、规划、纪检等。随着递条子的越来越多,有些区不得不专门成立了工作班子,以便更好地处理好这些“条子”。
  与那些示范校风风火火的场面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薄弱校的门可罗雀。
  对薄弱校来说,不来报到的学生数量逐年增加,而能来报到的是学习一般或家里没钱、没权、没路子的孩子。
  随着生源的逐渐减少,这些薄弱校本来有课教的老师突然闲了下来,班级和教学计划被打乱,全都要重新调整。一些学校也想出了无可奈何的办法,开学之后再跟教初一的老师签聘用合同,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学生少了就意味着老师工作量减少,这既影响老师的工作成就感也影响其收入,于是不少老师选择了离开。
  薄弱校的老师觉得不公平,学校也觉得不公平。一位校长说:“我们这种学校成了被遗忘的角落,现在薄弱校已经面临着办不下去的危险了。”
  示范校与名校的对峙长久,在不知不觉中又带来了另一场“战争”:为了进一步维持和扩大择校费的市场份额,近几年来,全国各地的许多名校之间打响了一场场“变了味”的生源大战,他们到其他学校不择手段地挖走能为学校撑起门面的尖子生。这在教育界内被戏称为“掐尖运动”。
  每年“掐尖运动”的发起时间大多在初三的第一学期。其操作方法有两种:一是学校给予优惠条件,联络其他各个学校的教师,让他们随时提供本校每次考试的前10名或者前几十名的学生名单以及家长的联系电话,学校再派专人与家长单线交流,只要学生报考就向家长许诺各种优惠条件、政策;二是一些名校派出无数“生探”进入各农村学校,一旦发现优秀苗子便展开强大攻势。名校“掐尖”开出的条件主要包括免学费、免择校费,有的还给予生活补贴、帮助租房子、让家长进城去照顾孩子等。
  名校之所以成为名校,主要靠两个条件:一是硬件,主要包括校舍、学校规模、教学设施和设备、后勤条件等;二是软件,主要包括生源和师资力量。就目前看,名校要想使资产进一步增值,光有硬件是远远不够的,他们需要少量的第四类生源,即尖子生,这些尖子生作为名校的旗帜、门面、招牌,可为名校创造价值更高的无形资产。这便是“掐尖运动”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
  虽然“掐尖运动”已引起了越来越多薄弱校的公愤,但他们在这场不公平的博弈中,从一开始就注定处于无可奈何和无能为力的弱者角色,因为他们拿名校没辙,因为胳膊拧不过大腿,因为尖子生和名校各取所需、“两厢情愿”。
  “掐尖运动”必须遏止,这是毋庸置疑的。问题是,谁来遏止,如何遏止!
  从道理上讲,这当然需要教育主管部门以公平为基准,不能以牺牲大多数薄弱校、农村学校的利益使名校好上加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目前完全可以对名校的班级、费用进行严格控制,要求他们不能随意扩招,对“掐尖运动”中的种种不正当行为要及时纠正,勒令他们取消各种所谓的“优惠”条件。只要教育主管部门有勇气、有决心,要做到这些并不难,但这只是治标不治本的,要想从根子上遏止“掐尖运动”,其大前提是中小学校普遍达标。
  我们不可否认,现在有很多学校并没有达到基本标准,目前还有很多薄弱校存在。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强制这些学校限期达标,否则就只能停办或撤销这些学校。教育资源应该更多地向没达到标准的学校倾斜,使得社会整体的教育水平达到公众认可的基本标准,这样择校问题才能根本解决。
  在对待名校和薄弱校的问题上,政府应树立一种观念:要热心于雪中送炭,不要热衷于锦上添花。一位教育专家的建议值得关注:政府不能再向公办学校提供超标准的经费,更多的财力应该用于薄弱校普遍性的提高;现有学校的超标准设施,应该向其他学校开放;特色教育的设施和师资,也可以供一个学区或几所相近的学校共享;有些特殊的、耗费大的项目应该收费,以免占用义务教育经费。
  据2006年1月25日《京华时报》报道,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自2006年1月起,“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一律要按规定缴税。对这一通知,许多人提出了质疑,归结起来有两点最为重要。
  一是对其正当性与合法性的质疑。有学者指出,政府的征税行为具有对征税对象法定认可的意义,但是赞助费、择校费不应该属于法定认可的范畴。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三令五申要求严禁教育乱收费,教育部、审计署等有关部门也进行了多次查处,许多责任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查出的乱收费要么退回给交费者,要么上缴国库。从中不难看出,政府对赞助费、择校费的态度非常明确,那就是禁止。“一旦税务局对这些收入进行收税,就意味着这部分收入合法化了,税后部分可以归学校所有,违规收费者甚至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他为国家税收作了贡献。这样难免给人留下支持教育乱收费的错误印象,这样的税收政策很难说是满足正当性和合法性要求的。”
  二是对其征税的成本和收益的质疑。一位时评作者指出,这项政策的出台,首先会严重扰乱对教育乱收费行为的查处。“人家收的费都照章纳税了,你还查什么呢?赞助费、择校费已经是怨声载道甚至逼出人命了,今后恐怕会更加肆无忌惮,泛滥成灾,学生家长的负担也会更加沉重。”其次,就公立学校而言,收取赞助费、择校费的实质都是学校把教育公共资源按照市场价格出售给教育需求者,是有悖公共利益的寻租行为。“对其进行征税,等于政府也要从教育乱收费中分一杯羹,结果是公立学校的寻租行为被政策化、合法化了,这说明公平、公正这些最基本的社会价值理念在政策制定层面缺席了,政府的公共政策已经不符合公共利益了”。
  名校的“掐尖运动”,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瓜分择校费的市场份额,是对中国基础教育的一种巨大伤害,但从地方政府对基础教育的态度和一些公共政策上看,真正遏止“掐尖运动”并非易事。
  
  上好学校≠接受好教育≠成才
  
  北京师范大学一位研究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博士认为,目前的择校大战已凸显三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其一,如果孩子小学和初中不在居住地入学,而择校的话,每天用在接送孩子往返途中的时间要比就近入学多得多。家长不如利用这个时间多培养孩子的兴趣或者跟孩子交流。其二,热门学校“两头沉”现象突出,人均占有教育资源相对较少。在重点校,一般一个班都在60~70人,教室拥挤,学生得到教师的关爱相对较少。据调查,在很多重点校的班级,教师对学习成绩在上游的学生或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关爱较多,对中间学生关注较少。而在普通学校,这个问题并不突出。其三,择校生的心理问题较一般学生突出。择校后,对新环境熟悉至少半年。如果与新同学的关系处理不好,可能造成群体性分离,对孩子的心理成长造成不好的影响。
  应当看到,每个公民都有权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和同样质量的义务教育。不能因为先天的出生地、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原因而影响到求学的机会和质量。作为公共产品的义务教育,首先应该强调的是公平,是在公平基础上配置教育资源,让每一个公民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其次才要讲求效率。所以,解决中国择校问题的核心还是教育公平,是无差别教育。但是,中国的择校问题沉疴已久,绝非民间的呼吁和政府部门的几项政策、意见甚至法律的出台就能一下子解决的,但绝不能因为问题不好解决就放弃。尽管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有很多人在质疑中国的教育不公已是无可救药,说无差别教育过于理想化,但更严峻的事实是:如果不下决心解决看似无可救药的问题,更大的问题会在几年、十几年或几十年内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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