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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北京市商务局召开北京市落实国务院调法调规新闻发布会介绍《批复》相关情况。
北京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北京市“两区”办专职副主任刘梅英介绍,《批复》共涉及9项开放措施,其中2020年批复的《示范区方案》新提出的开放措施5项,此前三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方案中,经国务院批准纳入示范区建设框架下继续实施的开放措施4项。
“《批复》的印发标志着‘两区’方案涉及的开放措施落地实施依据更为充实,北京市进一步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的法治保障也更为坚实有力。”刘梅英表示,9项开放措施涉及六个领域的内容,其中教育领域1条:由北京市制定发布鼓励外商投资经营性成人类教育培训机构、支持外商投资举办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条: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淀园取消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外资股比限制,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取消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条:允许在京设立并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卫生和社会工作1条:放宽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入。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条:在通州文化旅游区,允许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须由中方控股);允许外商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限于在北京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内开展合作,中方应掌握经营主导权和内容终审权)。
建筑业1条:允许北京市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施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巡视员张友道介绍,去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允许设立经营性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机构可登记为公司实行市场化经营;取消筹备设立环节,申请设立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方式。“此次改革,跑出了首都教育领域改革的加速度。”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二级巡视员朱春霞表示,《批复》中3项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在北京市相关区域的调整,降低了外商投资电信业务领域的门槛,有助于引进境外优质资源,促进信息通信行业公平竞争;有助于丰富北京信息通信市场主体,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有助于形成与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相适应的信息通信发展格局。
刘梅英介绍,“两区”建设历经一年时间,截至目前,“两区”方案涉及的251项任务已落地实施215项。下一步,“两区”建设从四个方面推进:
一是打造“三个示范区+一个主阵地”。“三个示范区”即努力建设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先行合作示范区,争创数字贸易示范区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立足对标RCEP、CPTPP、中欧投资协定等高标准国际经贸协定,建立健全数字贸易、服务贸易规则体系,全面优化投资环境,增强北京市示范引领作用。“一个主阵地”是将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成为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依托“两区”建设推进机制,积极配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筹备建设,支持创新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二是推動高含金量政策全面落地。截至目前,“两区”方案中未落地的36项任务大多数既是涉及一些深层次问题的改革,也是一直被关注的高含金量政策,很多任务已经基本形成实施路径或初步方案,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力度,推动相关政策实施。
三是推进“两区”重点园区高质量发展。在全市累计选取20个重点园区,建立市领导联系重点园区工作机制,协调推动各区制定重点园区三年行动方案;推进重点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大重点园区招商引资,加快项目引进和落地;建立重点园区评价体系,打造北京改革开放“新样板间”。
四是研究实施一批具有北京特色的“两区”改革开放任务。研究实施全产业链开放、全环节改革专项任务,抓紧出台一揽子全链条、系统化、集成化方案;落实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深化跨境电商进口医药、融资租赁、保税维修等措施成效;围绕离岸贸易、文化贸易、商务服务业走出去等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政策会诊”,梳理行业、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
北京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北京市“两区”办专职副主任刘梅英介绍,《批复》共涉及9项开放措施,其中2020年批复的《示范区方案》新提出的开放措施5项,此前三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方案中,经国务院批准纳入示范区建设框架下继续实施的开放措施4项。
“《批复》的印发标志着‘两区’方案涉及的开放措施落地实施依据更为充实,北京市进一步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的法治保障也更为坚实有力。”刘梅英表示,9项开放措施涉及六个领域的内容,其中教育领域1条:由北京市制定发布鼓励外商投资经营性成人类教育培训机构、支持外商投资举办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条: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淀园取消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外资股比限制,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取消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条:允许在京设立并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卫生和社会工作1条:放宽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入。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条:在通州文化旅游区,允许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须由中方控股);允许外商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限于在北京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内开展合作,中方应掌握经营主导权和内容终审权)。
建筑业1条:允许北京市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施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巡视员张友道介绍,去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允许设立经营性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机构可登记为公司实行市场化经营;取消筹备设立环节,申请设立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方式。“此次改革,跑出了首都教育领域改革的加速度。”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二级巡视员朱春霞表示,《批复》中3项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在北京市相关区域的调整,降低了外商投资电信业务领域的门槛,有助于引进境外优质资源,促进信息通信行业公平竞争;有助于丰富北京信息通信市场主体,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有助于形成与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相适应的信息通信发展格局。
刘梅英介绍,“两区”建设历经一年时间,截至目前,“两区”方案涉及的251项任务已落地实施215项。下一步,“两区”建设从四个方面推进:
一是打造“三个示范区+一个主阵地”。“三个示范区”即努力建设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先行合作示范区,争创数字贸易示范区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立足对标RCEP、CPTPP、中欧投资协定等高标准国际经贸协定,建立健全数字贸易、服务贸易规则体系,全面优化投资环境,增强北京市示范引领作用。“一个主阵地”是将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成为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依托“两区”建设推进机制,积极配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筹备建设,支持创新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二是推動高含金量政策全面落地。截至目前,“两区”方案中未落地的36项任务大多数既是涉及一些深层次问题的改革,也是一直被关注的高含金量政策,很多任务已经基本形成实施路径或初步方案,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力度,推动相关政策实施。
三是推进“两区”重点园区高质量发展。在全市累计选取20个重点园区,建立市领导联系重点园区工作机制,协调推动各区制定重点园区三年行动方案;推进重点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大重点园区招商引资,加快项目引进和落地;建立重点园区评价体系,打造北京改革开放“新样板间”。
四是研究实施一批具有北京特色的“两区”改革开放任务。研究实施全产业链开放、全环节改革专项任务,抓紧出台一揽子全链条、系统化、集成化方案;落实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深化跨境电商进口医药、融资租赁、保税维修等措施成效;围绕离岸贸易、文化贸易、商务服务业走出去等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政策会诊”,梳理行业、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